乐清: 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4-29 08:51:18
点击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强化警示教育,乐清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福溪学校原副校长(主持工作)周兆亮收受礼金等问题。2017年10月份,某寄宿学校负责人郑某某因周兆亮在学校事务上的关照,给予周兆亮一张价值1万元的烟酒礼卡,周兆亮当场予以收受。此外,周兆亮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3月,周兆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大荆镇党政办(财政办公室)工作人员陈春肖违规多领取津补贴问题。陈春肖明知自己是全额事业干部编制,却在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间按公务员工资标准多领津补贴。财政办工资津补贴编制人员周凌云未严格按有关规定编制人员津补贴,财政办原主任胡齐照对下属人员工资津补贴发放监管不到位,负有责任。2019年3月,陈春肖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胡齐照、周凌云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北白象镇下庠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林超违规组织外出旅游等问题。2016年7月,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李林超用捐资造桥剩余资金,组织部分村两委干部及党员共19人,外出杭州、溪口等地旅游。此外,李林超还存在违反财经纪律,进行大额现金支付的违纪行为。2019年2月,李林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大荆镇上花坦村村委会原主任杨相启等人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4年上花坦村有8600元公款吃喝餐费经杨相启审批在村集体报销。2017年12月,由杨某某召集参与者向村集体退还上述餐费。2018年11月,杨相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温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