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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民:
松阳县长虹西路1号地块位于县城长虹西路西南侧,用地面积546平方米,层数5层,容积率5.0,建筑密度100%,详见附图。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选址范围线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对本项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于公示期内可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时间:
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17日
公示方式和地点:
1、网上公示:松阳县建设局网站
2、现场公示:松阳县长虹西路西南侧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信件寄往“松阳县建设局规划科”
地址:西屏公园路9号
邮编:323400,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县建设局规划科0578-8062826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