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石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浙商务发〔2019〕8号)文件要求,现就2018年度石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相关规定
(一)组织年检。县经济商务局按照要求,严格年检标准,切实做到材料审核与实地核查相结合,扎实开展经营企业年检工作,符合消防、安监、环保等相关部门规定的油品经营企业给予通过年检。未按要求参加年检或年检不通过的企业,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二)出具意见。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市场监管等部门就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在上一经营年度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以及企业是否按要求整改到位等内容出具说明,并在相关说明文件上盖章确认;
(三)年检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其中,各相关监管部门在2019年3月15日前出具说明意见并盖章,各加油站(点)在3月20日前准备好年检材料,3月20日以后由我局统一安排人员上门年检(行程安排会提前一天告知企业);
(四)年检方式: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今年拟统一采取上门送检的形式(企业在3月20日前将年检材料准备齐全并电话告知审批窗口,以便统筹安排上门年检时间)。
(五)联系方式:年检相关问题咨询,请联系经济商务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人:蓝丽芳 吴关军
电 话:0578-8801567 0578-8079652
邮 箱:3533790736@qq.com,QQ:3533790736
二、年检申报材料:
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原件用于核对,核验通过后当场返还:
(一)《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电子版填报好后发送至邮箱,工作人员审查通过后再打印纸质一式二份)
(二)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三)有效期内且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五)安监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六)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2018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
(七)加油站(点)的产权证明文件;
(八)加油站(点)基础设施在上年度迁建或扩建的,需提供省商务厅出具的油库或加油站(点)的批复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文件;
(九)企业上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等。(此项由年检部门统一向各主管部门征询,企业无需再逐一上门盖章)
三、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我局对今年的石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进行了流程精简,部分环节或内容与以往发生变化,请各企业申报年检时注意甄别,有疑问及时咨询。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2019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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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县消防大队 |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