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淘宝网“特色中国·松阳馆”运营商:
根据《淘宝网“特色中国•松阳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松经商〔2015〕9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淘宝网“特色中国•松阳馆”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松阳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淘宝网“特色中国·松阳馆”专项资金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淘宝网“特色中国·松阳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松经商〔2015〕95号),为更好地发挥淘宝网“特色中国·松阳馆”(以下简称“松阳馆”)的作用,促进我县特色农副产品上行发展,提升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整体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松阳馆运营商,考核期限为3年,即2018-2020年。
第三条 松阳馆运营考核工作在松阳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松阳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事宜。
第四条 松阳馆运营考核内容:
(一)资金使用绩效,分值50分;
(二)上行品类数量,分值15分;
(三)网络营销推广,分值25分;
(四)工作计划、数据报表、行业监测、信息报送,分值5分;
(五)行业贡献程度,分值5分;
本考核内容以定量考核为主,辅以定性考核。定量考核部分为(一)、(二)、(三)项,根据松阳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目标设置基准值,达到基准值得基准分,超出或不达基准值相应增减分。(四)、(五)项为定性考核内容,根据每年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第五条 考核需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供材料,定量指标部分考核材料及数据由运营商提供并保证材料数据的真实可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实;定性指标部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六条 考核材料需包含以下部分:
(一)承诺书;
(二)淘宝网“特色中国•松阳馆”运营考核评分表;
(三)阶段性工作总结;
(四)本办法第四条定量指标数据材料和佐证材料。
第七条 本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材料由运营商于次年2月15日以前提交。考核不合格需做出书面说明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时,主管部门有权撤换运营商。
第八条 按年度考核成绩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成绩: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九条 年度考核奖励标准
(一)考核结果优秀奖励10万;
(二)考核结果良好奖励8万;
(三)考核结果合格奖励6万;
(四)考核结果基本合格不作奖励并暂停兑付运营补助资金;
(五)考核结果不合格参照本办法第七条中“限期整改仍不合格”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第九条奖励资金累计总额不超过淘宝网“特色中国·松阳馆”专项资金的30%。
第十一条 本办法奖励与《松阳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奖扶细则(修订)》中的各奖项不冲突。
第十二条 本办法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
附件:“淘宝特色中国•松阳馆”运营考核考评表
附件:
“淘宝特色中国·松阳馆”考核考评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得分计算 | 得分 |
1 | 资金使用绩效 | 50 | 线上年零售额(零售额不包括手机微信部分)基准值为县域电商销售额达100万,达到标准值得30分,每超20万加1分,每少5万扣2分,不足5万按5万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50分,扣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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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行品类数量 | 15 | 2017年上线商品品类数量达10,2018年上线商品品类数量达20,2019年上线商品品类数量达30。达到要求得满分,不足部分每少5%(不足5%按5%计算)扣1分,扣完为止(以店铺销量20件以上的商品计算商品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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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网络营销 | 25 | 1、每年组织线上推广活动5次以上的5分。 2、网络营销成本同松阳馆运营成本的占比达70%得20分,不足部分每少5%(不足5%按5%计算)扣5分,占比不足50%取消本年度绩效考核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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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作计划、数据报表、行业监测、信息报送 | 5 |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主管部门积极报送工作计划(年终需上报下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数据报表及相关信息,积极参与行业统计纳入行业监测,对于未积极配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主管单位通报,取消该项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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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业贡献程度 | 5 |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调研活动,配合行业协会开展行业推进工作。未积极配合的由相关部门、人员举证后扣除此项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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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