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22号)县水利局关于要求建立乡镇(街道)农田水利修复专项经费的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19-07630     发布机构:松阳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9-03-29 10:22:01

文号: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松阳县委、县政府历来非常重视农业水利工程建设,不断努力争取上级水利资金支持,水利建设投入不断加大,农田水利设施不断完善,受到群众的好评。但是也存在着如你们提案中所描述的不足,县水利部门将不断努力争取把水利工作做得更好。由于目前我县财政每年给予的资金都是一些水利工程配套资金,县财政收入也有限,要建立每个乡镇1030万元的水利修复资金还不具备条件,只能根据轻重缓急给予省补资金修复一些水毁工程。

同时,根据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需按“三年滚动计划”建设项目库实施,由乡镇(街道)自主申报。农田水利“十三五”规划项目目前已实施两年,取得良好实效。今后农田水利建设同乡镇(街道)积极性重视程度密切相关,县水利部门积极鼓励、指导、督促乡镇做好农田水利项目申报工作。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