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松阳县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19-06818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9-03-18 09:21:41

文号:松政办发〔2019〕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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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机构改革及人事调整,决定对松阳县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3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5〕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和完善建设领域欠薪处置责任制的通知》(浙政发〔2015〕2号)精神,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情况,决定对松阳县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杨金跃

副组长:周景伟(县府办)        许军战(人力社保局) 

王红伟(建设局)        阙伟亮(总工会)  

成  员:陈增伟(宣传部)        林樟明(信访局)      

刘祖军(发改局)        徐立民(经济商务局)

陈文伟(政法委)        徐建飞(公安局)      

李永伟(法  院)        刘晓飞(司法局)  

刘青华(财政局)        蓝良松(人力社保局) 

孙建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叶越屿(建设局)    

包海鹰(交通运输局)    曾建伟(水利局)     

汪德军(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军(卫生健康局)    吴庆华(市场监管局)

  青(国投集团)      刘以乾(总工会) 

潘利军(人  行)        金水华(消防大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社保局,蓝良松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局产业科钟晓峰、县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黄晓兰、县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君任副主任。

上述人员如发生变动的,由接替其职位的人员继任。

 

 

 

 

 

 

 

 

 

 

 

 

 

 


  

松阳县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充分发挥县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优势,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现就各成员单位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如下:

县委宣传部:负责统筹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开展“松阳无欠薪”行动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管控,强化网络舆情监管,提高开展“松阳无欠薪”行动在企业中的知晓率。

县政法委:负责做好平安建设中“无欠薪”县创建考核指标的对接工作;牵头协调无欠薪创建过程中涉及的维稳、平安、综治等工作;督促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履行各自职责。

县信访局:负责督导劳动者工资拖欠信访案件办理,牵头协调处理因欠薪引发集访事件。

县发改局:负责加强对县财政性建设投资及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城镇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对没有充足资金保障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牵头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拖欠工资失信企业信息,纳入公共信用平台,供有关单位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惩戒。

县经济商务局:负责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工业信息化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依法支付工资;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享相关经济运行信息;加强对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内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检查,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查处拖欠工资违法案件;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县公安局:负责协同县人力社保局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好对人力社保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线索的接收核查、立案侦办等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县法院:依法查封恶意欠薪逃匿或转移资产经营者的财产,依法查处转移资产的行为。对涉及职工工资支付的诉讼开设绿色通道。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及时对其实施财产保全、拍卖等强制措施。

县司法局:负责为农民工追讨欠薪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指导、督促拖欠工资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还款协议,协议由双方当事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建立完善、便捷、高效的维权机制;负责县本级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发证、管理工作,协助管理行政执法证件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监管。做好地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拨付和资金监管工作。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县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会同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依法受理和查处拖欠工资的违法案件。承担县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加强对国有土地平整和林业工程建设等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做好国有土地平整等土地开发和林业工程建设项目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负责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等制度,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规范国有土地平整和林业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县建设局:负责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建筑市政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负责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等制度,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规范建筑市政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交通运输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交通运输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负责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等制度,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规范交通运输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县水利局:负责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水利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负责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等制度,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县卫生健康局:加强对医疗、卫生项目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做好行业内项目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行业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规范医疗、卫生项目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加强对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项目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做好行业内项目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项目行业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协助相关部门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等制度,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规范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项目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及时将查处的拖欠工资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企业监管,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对企业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县国投集团:负责指导监管国有企业加强用工管理,协助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和工程总承包企业职责,督促所监管企业的拖欠工资问题。加强对其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监管企业落实有关责任,解决好拖欠工资问题。

县总工会:负责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作用,加强工会组建,深化企业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建设,逐步提高基层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能力;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建立完善工会系统的欠薪报告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监督。

人民银行松阳县中心支行:负责辖区内征信体系建设、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配合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配合完善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完善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项目抵押偿付制度等。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县消防大队: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欠薪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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