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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办公室公布了2018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在县级排名中,松阳县位列全省第八。
2018年,我县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生态县和第二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年实现国考断面、交接断面水质、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三个“100%达标”。县城及周边空气质量达到优良以上天数共计356天(全年有效监测天数364天),较上年度增加9天;优良率97.8%,较上年度提升2.7%,全省排名较上年度前移10位;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28微克/每立方米,较上年度下降17.6%,全省排名较上年度前移8位,两项数据指标均为历年最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