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松阳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8年度松阳县司法局的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松阳县司法局政务公开栏目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府前5号,邮编:323400,电话:8065576,电子邮箱:sysfjxxzx@163.com)。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政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1.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承担指导、推进、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了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落实了工作人员,保障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人员变动情况,组织相关科、室、处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松阳县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制度和《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和告知书的通知》。通过学习,明确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必须写明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地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3. 认真清理、分类,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按《办法》规定,依据县政府信息处提供的统一格式,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分类整理工作,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上传单位网页,通过专栏及时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
4. 加强督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目,加强科室公开信息的督办工作,做到公开及时、准确。
5. 建立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在局网站及松阳县政府网司法局政务公开平台中,通过政务公开网主动公开包括信息公开指南11条、机构管理31条、政策文件137件、规划计划16件、政务动态312条、财政信息9条、数据统计15条、公告公示23条。通过局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777条、公告公示73条、基层工作277条、法治宣传177条、社区矫正255条、法律知识550条、法律援助111条、公证服务105条,通过“松阳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布新闻信息79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8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件发生。
五、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在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改进: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二是加强管理,落实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政府信息栏目,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强化制度的执行,加强平时的监督检查。三是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各类司法行政工作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8年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