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所(队),下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学校春秋季开学、中高考以及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的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丽市监[2019]14号文件部署,结合精简文件、整合报送材料等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学校春秋季开学、中高考以及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时段餐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的供餐群体特殊,供餐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家庭幸福及社会和谐稳定。春秋季开学、中高考和重大节假日期间是校园及周边餐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特殊时段。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春秋季开学、中高考和重大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特殊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计划,集中人力和精力,明确责任和目标,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人。加强与教育、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大对所在辖区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消除隐患,落实主体责任
要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提供者、食品销售者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加大新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宣贯力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食品经营进货查验、台账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认真检查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开展食品安全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
在春秋季学校开学、中高考和重大节假日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小食杂、小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春秋季开学和中高考期间,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内超市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重大节假日期间,以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特色街道等为重点检查区域,以接待旅游团队的宾馆饭店、餐馆、农家乐、年夜饭承办单位、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许可(登记)、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场所卫生状况、食品标签标识,是否存在销售“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猪肉(水产品)等食品原料采购和贮存、凉菜和生食海产品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及工用具生熟分开、设施设备维护、有害生物滋生,以及是否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等。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行业“潜规则”,一定要追根溯源,及早解决;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加强防范,做好应急值守
重大(重要)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职责,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对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应迅速核实、立即查处、及时反馈。要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应对,快速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影响和损失。要严格执行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制度,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食物中毒事故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五、创新方式,宣传食安知识
要深入社区、学校、机关、企业、旅游景点等点位,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注重宣传实效,充分发挥常规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态势,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餐饮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推动全社会形成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提高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正确引导公众消费,增强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要注意收集整理辖区餐饮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监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提高餐饮及流通环节监管水平,并按照附件要求上报相关工作总结和报表。
联系人:马妮卡 电话:8801391
附件:1.2019年度学校食堂及重要节假日餐饮、流通环节食
品安全监管工作安排表
2.重要节假日(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表
3.2019年度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表
4.2019年春秋季学生开学学校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
全监管工作情况表
5.2019年度学校春秋季开学、中高考及重大节假日期
间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表
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9年度学校食堂及重要节假日餐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安排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检查时间 | 上报内容 | 上报时间 |
1 | 春季开学 | 19年2月18日-3月10日 | 总结、报表(附件4、5) | 19年3月10日前 |
2 | 五一节 | 19年4月18日-5月4日 | 报表(附件2、5) | 19年5月4日前 |
3 | 中高考 | 中高考开始前15天-中高考结束 | 报表(附件3、5) | 中高考结束后7天内 |
4 | 秋季开学 | 19年8月28日-9月21日 | 总结、报表(附件4、5) | 19年9月21日前 |
5 | 中秋国庆 | 19年9月2日-10月8日 | 总结、报表(附件2、5) | 19年10月8日前 |
6 | 元 旦 | 19年12月23日-20年1月3日 | 报表(附件2、5) | 20年1月4日前 |
7 | 春 节 | 20年1月6日-20年2月10日 | 总结、报表(附件2、5) | 20年2月10日前 |
备注:1.省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市食安办等有要求的将另行通知;
2.报表中涉及罚没金额,在作出决定前,可按合议、告知数据先行统计上报,若有变化,事后进行补充报告。
附件2
重要节假日(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
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类别 | 项目 | 有关情况 | |
检查情况 | 出动人次数 | 1 | |
检查户次数 | 2 | ||
合格户数 | 3 | ||
责令整改户数 | 4 | ||
整改合格户数 | 5 | ||
查处情况 | 查处违法行为起数 | 6 | |
立案查处起数 | 7 | ||
关停无证经营户数 | 8 | ||
吊销许可证数 | 9 | ||
罚没金额(万元) | 10 | ||
涉案货值 | 11 | ||
移送公安机关起数 | 12 | ||
食物中毒事故 | 发生起数 | 13 | |
处置起数 | 14 | ||
投诉举报处理 情况 | 受理件数 | 15 | |
处理件数 | 16 | ||
宣传培训 情况 | 宣传报道次数 | 17 | |
发放宣传资料(份) | 18 | ||
发布消费预警次数 | 19 | ||
培训户数 | 20 | ||
培训人次数 | 21 | ||
食品检测 | 份数 | 22 | |
合格率 | 23 | ||
餐饮具检测 | 份数 | 24 | |
合格率 | 25 | ||
春节年夜饭 情况 | 承接年夜饭单位数 | 26 | |
总供应年夜饭桌数 | 27 | ||
总年夜饭就餐人数 | 28 |
备注:1.上报春节检查情况的数据时,不包括元旦检查数据;
2.年夜饭桌数和就餐人数只统计大年夜中、晚餐数据。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2019年度中高考期间餐饮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类别 | 出动人次数 | 检查单位数 | 责令整改数 | 关停无证 单位数 | 立案数 | 罚款金额(元) | 培训教育考生人数 | 培训从业人员数 |
学校食堂 | ||||||||
考生和监考工作人员就餐点 | ||||||||
学校食堂和考生就餐点周边餐饮单位 | ||||||||
合 计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2019年春秋季学生开学学校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类别 | 基本情况 | 检查情况 | 查处情况 | 培训情况 | |||||||||||
总数 | 有证数 | 无证数 | 从业人员总数 | 出动人次数 | 检查户数 | 整改户数 | 合格户数(含整改合格数) | 查处违法行为数 | 立案查处起数 | 吊销许可证数 | 关停户数 | 罚款金额(元) | 培训户数 | 培训人数 | |
学校食堂 | |||||||||||||||
托幼园食堂 | |||||||||||||||
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 |||||||||||||||
学校周边饮食单位 | |||||||||||||||
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 | |||||||||||||||
合计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5
2019年度学校春秋季开学、中高考及重大节假日期间
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类别 | 基本情况 | 检查情况 | 查处情况 | 培训情况 | |||||||||||
总数 | 有证数 | 无证数 | 从业人员总数 | 出动人次数 | 检查户数 | 整改户数 | 合格户数(含整改合格数) | 查处违法行为数 | 立案查处起数 | 吊销许可证数 | 关停户数 | 罚款金额(元) | 培训户数 | 培训人数 | |
学校超市 | |||||||||||||||
学校周边超市、小食杂等食品经营单位 | |||||||||||||||
合计 | |||||||||||||||
备注 |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