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松阳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8_1/2019-06411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19-12-26 10:36:44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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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文件

  松卫〔2019〕21号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松阳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办、队、中心):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已经局领导班子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办公用品(物资、材料)采购领用流程图;

            2.办公用品(物资、材料)采购审批表。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2019329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办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本着勤俭节约和利于工作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办公用品的采购

  第一条  原则

  为强化规范,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局机关所有科室(含办、队、中心等,下同,略)办公用品的购买,应由办公室及财审科等按有关规定程序统一进行。

  第二条  办公用品的申购

  常用物品由采购人员根据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进行采购。一些特殊用品,使用科室(含窗口)需向办公室申购,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再行采购。

  第三条  采购规定

  在办公用品库存不足或者使用对象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等规定渠道进行。办公用品的采购应本着节约、合理、适用原则,货比三家,务求价廉质优。

  第四条  验货和保管

  所购买办公用品送到后,按购货清单进行验收,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确保没有问题,保管人必须及时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点。

  第二章  办公用品的领用

  第五条  管理和发放

  1.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或指定的科室统一保管,并指定保管人。

  2.采购人员应将所采购的物品交保管人办理登记入库手续,保管人根据采购价格核定物品单价。

  3.办公用品费用核定及有关规定:

  ①用品领用必须认真履行手续,应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签字单》后领用和发放,严禁先借后领的行为。

  各科室要自觉控制并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办公用品领用管理人员应把好关,根据工作实际及原办公用品使用情况发放。

  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交接或离职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  办公用品的报废处理

  第六条  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特别是经固定资产登记入库的),要做好登记,在报废处理相关表册上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其他有关事项,并核实是否达到报废年限。同时,报废处理物品应交给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经相关科室统一造册、拍照留存并沟通对接后,联系具有相应资质回收企业,稳妥落实报废集中处置手续。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办公用品(物资、材料)采购领用流程图

   

   

   

   

   

   

   

   

   

   

  附件2

  办公用品(物资、材料)采购审批表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申请人签字

   

  分管领导意见

 

  办公室

  负责人意见

   

  采购落实情况

 

      科室:                            日期: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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