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四项措施加强环境管理
索引号:331124000000/2019-04715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26 19: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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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严”。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排除环境安全隐患。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

  二是“廉”。加强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制度,严格环保执法,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服务意识。

  三是“学”。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环保法律知识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完善执法工作制度,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是“民”。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建议,热情接受群众投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做到有访必办,有诉必查,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妥善解决,同时做好回头看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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