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县残疾人联合会: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县残疾人康复中心(二期)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及项目建议书文本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县残疾人康复中心(二期)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就该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的建设是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的意见》文件精神的需要,是我县广大残疾人的迫切需求,是国家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因此,建设本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选址
项目位于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区块内。
三、工程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地下室522平方米, 改造康复中心面积2008平方米,增设电梯及室外平台,绿化面积5330平方米,室外道路及广场铺装350平方米以及新建围墙20米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1281万元,资金由财政投入。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投资项目信息管理要求,请项目单位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及时录入进展信息,并在项目开工后报送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