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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北山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拟对该项目征收范围红线内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房屋范围:详见松阳县北山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拟征收房屋范围红线图。
二、拟征收房屋范围发布之后,在范围红线内的房屋所有人、使用权人、他项权利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配合相关人员对上述房屋进行现场调查工作。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改变房屋用途、房屋转让过户、户口迁入和工商、税务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附件:松阳县北山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拟征收房屋范围红线图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