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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兴民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松阳县新华路延伸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松兴农建〔2019〕19号)及项目建议书文本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新华路延伸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就该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完善城市道路网体系,实现新华路全路贯通,同时完善城市管网系统,解决道路周边规划地块污水无序排放等问题,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水南街道,北起江南东路,南至屏安东路,大致呈南北走向。
三、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232.29平方米,道路总长约329.68米,道路红线宽21米。道路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透水砖铺砌。
四、投资估算
项目估算总投资1256.5万元,资金由你公司自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投资项目信息管理要求,请项目单位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中及时录入进展信息,并在项目开工后报送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