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索引号: 00266421_4/2019-06133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9-11-12 10:02:11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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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积极有为,勇于担当,充分发挥法治保障和法治监督作用,积极推进本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现将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今年5月,根据县局人事变动情况,我局发文调整了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案件审理委员会等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相关领导机构的组成人员。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加强、充实了县局各办案机构法治员和行政调解中心工作人员队伍。目前,办案机构法治员均由中层副职以上业务骨干兼任,与去年相比,增加了3人。

(二)组织开展法规规章贯彻实施情况自查。

1.开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实施情况自查。根据《2018年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浙依组办〔2018〕2号)及县政府法制办工作部署,我局于6月份组织开展了《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实施情况自查,重点检查本局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情况、贯彻实施《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浙江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办法(试行)》《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情况、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情况、依法送达行政执法文书情况和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情况。6月底,我局按要求向县法制办报送了自查报告。

2.开展贯彻实施《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规定》情况自查。根据省、市局工作部署,我局于6月上中旬组织开展了贯彻实施《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规定》情况自查。重点检查了该法规实施以来,我局组织培训宣传、实施登记备案、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情况,梳理了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难点。自查完成后,按要求向市局报送了专题报告。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1.配合县政府法制办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3月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法治办公室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浙府法发〔2018〕2号)和县法制办的工作要求,及时向县法制办反馈了《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松政发〔2013〕85号)、《松阳县企业安全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松政办发〔2012〕86号)、《松阳县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工作实施意见》(松政办发〔2013〕93号)、《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浙江制造”品牌创建工作的意见》(松政办发〔2015〕159号)、《松阳县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松政办发〔2015〕185号)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清理意见和建议,并就随后的《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反馈了意见。

2.开展县局2018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为推动《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这两部法规规章的正确贯彻实施,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法治办公室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浙府法发〔2018〕8 号)和《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松政办通〔2018〕181 号)的要求,我局于5月份开展了违反上述法规规章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重点清理涉及记入信用档案的不良信息和可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息的具体项目的认定,信息的归集、保存、披露,以及涉及失信名单的公布、失信信息的修复和对失信主体的惩戒方式等与《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不一致的有关规定,以及与网上办事、数据共享不相适应等与《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规定不符的有关规定。清理完成后,及时向县政府法制办作了报备。

3.开展证明事项、涉及产权保护和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等三项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根据县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我局于2018年8月份先后开展了关于证明事项、涉及产权保护和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等三项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对本局清理责任范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针对性清理,并按时分别向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等报告了清理情况和相关清理意见建议。

(四)强化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和清理。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程序方面的规定,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强制案卷的质量评查标准和要求,对本局各办案单位承办的适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核审、复核,严把案件质量关。2018年我局共办结适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220件,其中工商系统案件132件(所名义案件84件)、食药系统案件64件、质监系统案件24件,全部由法治机构或者办案机构法治员进行案件核审,案件核审率100%;移送涉嫌食品犯罪案件5起,其中4起已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1起退回处理;没有发生行政处罚听证、复议和诉讼案件。同时,我局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对本局各办案单位承办的2017年度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核查案件执行情况。经清理,案件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对个别单位未及时处理没收物品、案卷未及时立卷归档等问题作出了相应督查意见。

(五)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

1.开展质监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按照市质监局工作部署,于6月份开展了县局2018年质监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对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办结的质监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全面质量评查。并在评查完成后,向市质监局报送了自查报告。

2.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县法制办通知要求,我局于8月底9月初开展了县局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对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已办结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强制案卷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完成后,按要求向县法制办报送了自查报告,并上交1个许可案卷、4个处罚案卷,参加县法制办的统一抽查。经县法制办评查,其中1个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优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参加全市的案卷质量评查。

3.开展工商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根据省工商局和市局工作部署,我局于9月下旬至11月中旬组织开展2018年度工商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对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办结的产品质量、反不正当竞争、商标、广告、违反登记规定五类一般程序案件进行全面评查。重点检查执法全过程记录、案件办理、办案时限、自由裁量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况。目前,各办案单位已完成本单位办结案件的自查,正在着手进行整改规范。我局已按要求向市局报送了上述五类行政处罚案件目录。

4.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市场监管系统(工商、食药)行政处罚案件质量互评互查。在7月份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质量集中评查。各县(市、区)局在市局政策法规处组织下,进行了交叉互查,并在互查后当场提出案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交流评查意见。我局在此次评查中取得了较好成绩,参评的3个案件中有2件被评为优秀案件。

(六)加强县局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根据县政府和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要求,我局政策法规科协同局办公室、行政许可科等科室,对县局“最多跑一次”涉及权力事项的网上办理模块和相关内容,按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上级“八统一”规定,进行及时维护和修订,确保事项的网上网下内容相一致,方便群众网上办事。全年共维护事项内容25次,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取消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等2项县局权力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同时,按照县跑改办要求及时调整相关事项内容472条次。

(七)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我局政策法规科牵头,认真组织新进执法人员积极申领执法证件,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今年5月份初,经与县、市政府法制办沟通、协调,组织人员参加了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市场监管专业资格考试,我局11名参考人员全部取得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系统审核和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目前,10名执法人员已取得市场监督管理专业的省行政执法证。同时,于5月下旬组织8名2017年新录入公务员参加了申领工商执法证资格考试。其中,7人通过了资格考试,并取得了工商执法证件。另外,我局还完成了1名外县调入人员的行政执法证跨区换证。截至今年9月底,我局执法人员共持有有效工商执法证件79本、省行政执法证100本,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大大提高。

(八)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强化落实干部学法制度。积极应对市场监管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和干部学法培训制度,着力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县局党组把宪法等法律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同时,在局政策法规科牵头下,按照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和教育培训计划,各业务科室具体负责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重点突出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等的学习;并积极派员参加省市主管部门和县普法办、法制办等组织的法治培训。全年共完成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5次,组织宪法修正案解读、十九大报告解读等干部学法培训8次。另外,我局积极推动树立宪法意识,认真落实公职人员宪法宣誓制度,于1月4日组织县局2016年1月以来新任命的中层干部和新定级的公务员进行了宪法宣誓活动。全局22名干部在徐翔副局长的监誓下,按程序作了庄严宣誓。

2.依托“3·15”等活动平台,开展社会化普法。我局依托“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平安建设等活动平台,结合本局实际,采取现场宣传咨询、LED显示屏、法律展板、广播电视宣传、微信公众号推广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普法“六进”等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全年共组织“3·15”、打击非法传销、食品药品安全、质量、计量等普法活动21次,并与县公安、文化、司法等部门联合开展防范经济犯罪、保护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5次,培训食品行业从业人员6403人次。

3.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自查。按照《松阳县“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方案》和工作部署,我局于6月份组织开展本局贯彻执行“七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情况的自查。完成普法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并形成自查报告后上报县普法办。我局的“七五”普法工作,先后于6月29日、7月18日接受了县、市两级“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组的实地走访检查,受到检查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九)深入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工作。为深入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从去年开始部署开展全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工作,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评价工作。通过科学设置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指标(一级指标7 项、二级指标16 项、三级指标56 项)并对标自查自评,客观评价全局法治建设现状,及时发现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通过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各项监管执法工作更趋规范、相关工作制度机制更趋完善、法治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目前,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正在进行资料汇总的后期整理当中。我局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将在10月底前完成评价资料的汇总装订,并向市市场监管局申报验收。

二、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积极有为,强化担当,全面推进本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为建设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提供优质的市场环境和法治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建设相关制度机制,促进全局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局化,提升全局依法行政水平。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处罚案件核审、执法案卷评查等项工作,拓展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效能,以监督促进规范执法。

(三)畅通行政争议化解和管控渠道,继续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工作,确保行政争议化解机制的有效运行。

(四)加强县局权力清单和“最多跑一次”事项的动态管理,及时调整修订事项内容,为“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群众办事做好基础保障。

(五)推进落实本局年度普法计划,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加强县局公职律师管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

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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