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网上散布不实信息、恶意诽谤法院院长构成妨害民事诉讼
索引号: 00266458_0/2019-00238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9-11-01 00:00:0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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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96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诉人江慧珍等人与被上诉人胡宗玲等人返还原物纠纷等五案过程中,查明案外人吴慧琴在网上发布文章,散布不实信息,恶意诽谤该纠纷案一审法院院长存在收受对方当事人巨额贿赂等问题,意图通过网络舆论向二审法院施加压力,扰乱民事诉讼秩序,妨害审判活动,其行为构成妨害民事诉讼;江慧珍故意提供不实信息给吴慧琴在网上散布,亦构成妨害民事诉讼,依法决定对吴慧琴、江慧珍司法拘留十五日,并罚款十万元。松阳法院提示:网上散布不实信息,妨碍司法公正,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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