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2019-06868     发布机构: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9-10-08 18: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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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预算法及县人大监督要求,现将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上半年,我县财政总收入8.02亿元,增长15.8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8亿元,增长15.87%,完成年初预算的63.77%;其中:税收收入3.99亿元,增长15.56%,完成年初预算的60.51%;非税收入9940万元,增长17.16%,完成年初预算81.3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62.12%,与上年同期持平。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0.05%,比上年同期下降0.22个百分点。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中:国内增值税(50%部分)收入1.61亿元,企业所得税(40%部分)收入7063万元,个人所得税(40%部分)收入2455万元,耕地占用税收入6984万元,契税收入2008万元,其他税收5311万元。

非税收入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281万元,专项收入2551万元,罚没收入1788万元,其他非税收入332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上半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20亿元,增长11.18%,完成年初预算56.24%。其中民生支出完成19.09亿元,增长10.0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县本级支出14.52亿元, 增长26.69%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亿元,公共安全支出9545万元,教育支出3.27亿元,科学技术支出316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16亿元,节能环保支出31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6亿元,农林水支出3.67亿元,交通运输支出796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1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7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94万元,其他支出4614万元,其中债务付息支出425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上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64亿元,增长28.22%,完成年初预算14.82%

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2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67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33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8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13亿元(其中土地折抵指标款收入2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支出7.20 亿元(其中棚改债券支出1.5亿元),下降12.27%,剔除债券支出后完成年初预算60.9%

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项目执行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94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47亿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5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57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535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上半年,我县社会保险八项基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收入6.96亿元,下降2.96%,完成年初预算64.47%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4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758万元,工伤保险收入1888万元,生育保险收入43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24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8亿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县社会保险八项基金支出7.23亿元,增长18.84%,完成年初预算49.60%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46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023万元,工伤保险支出1987万元,生育保险支出36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6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21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32万元,下降2.96%,完成年初预算8.5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25.32万元,下降2.96%,完成年初预算8.58%

二、财政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一)受减税降费政策影响,上半年收入增幅有所下降

上半年受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影响,我县财政收入增长相对较慢,增幅下降。上半年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税收收入分别增长15.88%15.87%15.56%,增幅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5.055.274.32个百分点。主体税种中,增值税入库1.61亿元,增长7.45%,增幅同比减少30.68个百分点。

(二)基本支出、民生支出有效保障

上半年,我县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基本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20亿元,增长11.18%,完成年初预算56.24%,快于序时进度6.24个百分点。其中民生支出完成19.09亿元,增长10.03%,新增民生支出占上半年财政支出的81.54%,实现了新增财力三分之二用于民生的目标。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矛盾依然较大

上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64亿元,增长28.22%,完成年初预算14.82%,慢于序时进度35.18个百分点。政府性基金支出7.20 亿元(其中棚改债券支出1.5亿元),下降12.27%,剔除债券支出后完成年初预算60.9%,快于序时进度10.9个百分点。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进度慢,支出进度快,本级支出大于收入3.06亿元,收支矛盾较为突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进度不均衡

上半年我县社会保险八项基金总收入6.96亿元,下降2.96%,完成年初预算64.47%,快于序时进度14.47个百分点。社保基金收入进度较快,各险种收入进度全部超过50%,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进度趋于70%。社会保险八项基金支出7.23亿元,增长18.84%,完成年初预算49.60%,和序时进度基本同步。上半年社保资金收支相抵后,赤字0.27亿元。下半年由于收入减少,当年赤字将进一步扩大。

三、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上半年收入情况总体较好,但下半年减收趋势不容忽视。随着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深入实施,我县税收增长将进一步放缓。根据税务部门分析,我县全年将减少全口径税收收入1.6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8200万元,占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个百分点。受国家房地产政策的影响,上半年我县二手房交易萎缩明显,大部分新楼盘进入销售后期,且尚未有新增项目补缺,对我县税收增长影响较大。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进度较慢,下半年任务很重。从财政库款情况分析,上半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新增债券收入共计13.1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30.4 亿元。由于政府性基金收入进度慢,上半年已向省财政厅申请调度款14亿元,下半年可申请调度资金额度已十分有限,因此下半年财政支出要依靠政府性基金收入维持。今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7.78亿元的任务,还有15.14亿元需在下半年完成,任务很重,困难很多,但对保持我县财政运行至关重要。

四、下半年主要工作

(一)全力抓好财政收入。一是做好收入预测工作。财政、税务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结合减费降税政策的影响,积极跟踪税收收入情况,按期做好收入预测工作,合理把握好组织收入节奏和力度,确保完成全年的收入目标。二是扎实做好税源培育工作。加强“亩产税收”考核,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做好“小上规”培育,优化服务,加强辅导,助推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积极培植新增税源,紧跟经济发展走向,主动掌握企业发展情况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三是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国土部门要密切关注我县房地产市场变化动向,适时推出新的建设用地,严格履行土地出让合同,按时征收土地出让税费,努力完成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的预期目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管理,加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进度。

(二)加强资金整合力度。从上半年情况看,我县各部门对资金项目统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共整合项目资金5214万元、收回结转结余资金5637万元。下半年需进一步发挥财政综合考核的引导作用,加大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和项目统筹整合基础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加强性质相同、用途相近资金统筹使用,重点整合交通、水利、移民、农业、扶贫、建设、一事一议等省专项资金,继续做好结余结转资金回收工作。

(三)加快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全面梳理现行各类各项财政政策,提出2019-2022年的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编制政府和各部门中(长)期财政规划,聚焦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做好预算编制、项目资金整合、资金拨付等文章,为全县重点领域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

(四)加强政府建设项目管理。一是多措并举筹措资金。落实相关制度,激励各主管部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密切关注土地市场政策变化,加快土地指标入市进度,确保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时足额到位。二是科学谋划建设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部门要按照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精心谋划项目,做好、做实、做细、做深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审批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控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意见》中明确的“三个不得立项”规定,即:明确未经财政部门评估债务风险的,发改部门不得立项;项目总投资无法落实或资金来源不清的,发改部门不得立项;地方政府债务高风险地区化债计划未完成或隐性债务未消化完成的市县(市、区),发改部门不得立项。项目和资金管理部门要细化项目资金预算安排,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保障项目资金需求,加强项目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完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建立有效的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控制机制,加快出台《松阳县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松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松阳县政府投资价款结算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强化新建项目绩效预算和概算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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