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概况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是隶属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经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负责松阳县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等管理工作。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加强行政执法,对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情况进行年审,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单位进行处罚;监督检查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还贷行为等。
3.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4.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变更、调整等情况;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编制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汇报;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
7.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其他事项。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部门决算包括:仅有本级决算。
纳入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36.87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68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2018年的年初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较多造成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5.0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2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5.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57万元,占66.01%;项目支出76.51万元,占33.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5.7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67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2018年的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较多造成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31万元,增长5.79%。主要原因是:2018年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支出和购房补贴的指标追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万元,占5.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07万元,占4.03%;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02.6万元,占90.0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7.14万元,支出决算为22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5%,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指标追加所致。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5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预算执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8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预算执行。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8年年初预算为8.2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缴存基数进行了重新核定。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 2018年年初预算为1.7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预算执行。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 2018年年初预算为8.0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预算执行。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 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17年度退休人员住房补贴。
(7)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85.7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9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指标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8.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18年度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18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3万元,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预算的13.4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政策的结果。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占100%,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36万元,下降34.29%,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压缩陪同人员,厉行节约的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日常公务活动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与2017年因公出国费用都为0,无增减变化;。
其中,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本单位一直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3.03万元,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4%。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各类公务接待费用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压缩陪同人员,厉行节约的结果。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累计8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宾接待费用;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各类公务接待费用。接待80人次,12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部门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4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6.51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积金业务管理经费及合同劳务用工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积金业务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63万元(年初预算46.93万元,年中预算调整后实际到位资金28.63万元),执行数为28.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业务财务审计、法律咨询等劳务支出,为公积金中心的业务运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公积金网络运行项目,通过向业务系统中已采集个人手机号码的职工每月发送缴存、提取和贷款等相关信息,以便职工及时了解公积金情况,提高公积金服务;三是广告宣传经费支出,通过多角度、全方位、广覆盖拓宽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渠道,增强广大群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度。在《新松阳》报上开辟专版政策解读,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实时推送宣传公积金法规和惠民政策;在办事大厅摆放宣传资料、骗提警示资料和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利用受托银行、楼盘等LED屏滚动播出公积金宣传字幕,在茶叶市场门口边制作大型户外墙体广告;公交车体广告宣传大换新,公交车站牌宣传。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缴存职工仍主要集中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社会化用工人员建缴不够普遍,且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偏低;二是随着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量的增大,目前松阳分中心贷款资金缺口较大,采用轮候放款也无法缓解资金不足的压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扎实开展宣传活动。继续有针对性地宣传新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同时排定重点企业扩面建制时间表,走进企业开展宣传,调动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二是积极谋划行政执法工作。对一些职工投诉的单位进行行政执法,依法推进制度建立,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合同劳务用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01万元(年初预算45.998万元,年中预算调整后实际到位资金44.01万元),执行数为44.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劳务合同工费用支出,确保松阳公积金办事大厅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积极做好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升级工作,保证业务的正常开展,自从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后,公积金窗口连续被评为“红旗窗口”;二是档案扫描及整理劳务支出,通过落实档案管理专项经费,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配备专职档案员,各科室指定1名兼职档案员,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对2018年及以前的档案进行清理归档,2018年公积金中心档案保持省二级达标,使档案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加强档案的开发利用,提升松阳分中心的档案管理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预算准确度不高,影响预算的执行率,部分项目时常需要调整,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等情况,二是资金预算金额难以精准测算,预算执行到位难度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单位领导要重视绩效管理,全单位工作人员参与绩效评价,确保有组织、有计划、扎实有效地进行开展各项评价,从而提高单位绩效评价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开展的相关培训,加强对相关信息及数据指标的理解能力。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23万元,增长27.0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将部分项目支出调整为在日常公用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该车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被封存,2019年1月松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对该车辆进行公开拍卖,将该车辆出售。2019年5月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按照有关程序已将上述车辆的固定资产作核销处置),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9.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