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19-07059     发布机构:纪委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9-10-28 15:49:59

文号: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中共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中共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管全县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府决定、命令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

4.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级机关各部门、乡镇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做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变更或撤销县属部门纪检组、乡镇纪委、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进行理论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同县委组织部考察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直单位内设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并对这些领导干部的职务任免进行审核;负责考察、任免各乡镇纪委副书记、委员和县直各单位纪检组成员;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8.承办上级纪委监察委和县委、县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中共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中共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167.89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6.17万元,增长17.71%。主要原因是:县监委成立后,人员类支出和办案经费支出有所增加,另外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村监会)的补助比上年增加64.6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67.7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167.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67.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6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9.2万元,占53.09%;项目支出1,015.56万元,占46.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67.8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6.2万元,增长17.71%。主要原因是:县监委成立后,人员类支出和办案经费支出有所增加,另外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村监会)的补助比上年增加64.6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4.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3.37万元,增长20.17%。主要原因是:县监委成立后,人员类支出和办案经费支出有所增加,另外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村监会)的补助比上年增加64.6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4.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07.48万元,占51.16%;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24.32万元,占1.12%;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23万元,占4.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0.65万元,占2.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807.52万元,占37.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62.55万元,占2.8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67.75万元,支出决算为2,16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90.4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8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2%,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69.0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6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4.3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3.0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9.2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0.6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07.5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0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2.5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1.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7.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5.66万元,完成预算的56.6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6万元,占10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54万元,增长10.55%,主要原因是巡察、案件业务增多,接待业务有所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6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纪委监委及基层单位来人调研、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数少于预计。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累计612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6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纪委监委及基层单位来人调研、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接待612人次,7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中共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8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59.12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共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巡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巡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18年松阳县高标准开展十届县委第三、四轮巡察,完成22个单位党组织的政治巡察,并对全县122个行政村开展巡察,两项巡察共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立案27件,党纪政务处分27人,采取留置措施6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清退违规违纪费用398.7万元,盘活村集体经济271.07万元,有效提升了巡察工作的实效性与震慑力。

大案要案查处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案件办结率100%;二是执法办案行为投诉率0%。目前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看护队伍、监控队伍抽调难、管理难等,下一步要优化办案体制机制,强化看护人员、监控人员管理,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进一步提升后勤保障水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办案安全;二是规范看护队伍,确保执勤规范;三是提升保障水平,确保后勤供给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提高良好的后勤保障。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3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