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水利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发布机构: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9-10-28 09: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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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水利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松阳县水利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水利局是负责全县防汛防台、强塘工程、水环境整治、水资源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利改革、水行政执法、小水电管理、水利工程设计等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负责保障水资源和渔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水利和渔业产业化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制订水利、渔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组织制订县级河道及县内跨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水利与渔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提出县级水利与渔业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渔业资源及水生生物资源。制订全县水资源、渔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规划和全县、地域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及重要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实施取水许可证、水土保持合格证和渔业捕捞许可证、水产养殖使用证制度及水资源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制度;编制全县水资源公报;指导全县水文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道、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指导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监测和保护工作,并将有关数据和情况通报县环境保护局;承担地下水行政管理职能,其中开采矿泉水、地热水用于商业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凭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取水许可证,由国土资源局办理采矿许可证;承担指导城市防洪、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职能。

4.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县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城镇防洪工作。

5.负责渔业行业管理,指导、监督渔业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全县水产养殖、捕捞、加工、流通等工作;组织实施渔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组织实施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水产品质量、水产种苗生产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监测和保护工作;负责渔业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组织实施渔业水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和渔业资源增殖工作。

6.组织、指导水行政执法和渔业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县内地域间的水事纠纷和渔事纠纷。

7.编制、审查县级水利、水电、渔业基建项目建议书,审查水利水电项目建设书、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组织水利、水电、渔业科学技术推广;组织指导水利、水电、渔业基建项目的建设管理;监督实施水利、水电、渔业的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指导水利、水电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县级河道、水库、滩涂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管理河道采砂;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行政区域的重要水工程;组织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监管。

8.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拟订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旧电站改造工作。

9.负责水利与渔业科技、教育、对外合作工作;组织、管理全县水利、渔业队伍建设。

10.指导、监督县级水利、渔业资金的管理。提出有关水利、渔业的价格、税收、信贷的建议。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松阳县水利局(汇总)单位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所属松阳县河道堤防和水库管理处、松阳县水文站、松阳县水利管理站、松阳县古市水利站、松阳县小港水利站、松阳县象溪水利管理站单位决算。

二、松阳县水利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松阳县水利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143.17万元,与2017年度(4,720.03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23.14万元,增长8.96%。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799.4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23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07.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223.65万元),占收入合计88.16%;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568.16万元,占收入合计11.8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65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4.71万元,占35.15%;项目支出3,016.14万元,占64.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74.99万元,与2017年(4642.24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67.25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3.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5%。与2017年(3514.63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1.59万元,下降11.99%。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3.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3.6万元,占0.12%;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87万元,占5.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3.99万元,占3.36%;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25万元,占0.81%;农林水(类)支出2,710.56万元,占87.6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94.02万元,占3.0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99.28万元,支出决算为3,09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6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省补面上水利资金其中: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高层次人才政府性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13.5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1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5.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8.3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3.1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个人饮用水提升工程项目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0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3.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7、2018年省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9万元,2015年座家船上岸渔民转产转业和水产种苗基地建设补助资金35万,2018年松阴溪流域鱼类资源增殖放流项目29.94万元,渔业转型实施方案编制4.98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19.3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3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的141.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增资及增收节支奖、考核奖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3.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面上水利建设项目农场微灌工程。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42.1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8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 水库、堤防、灌区运行维护费用有所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57.5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9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河塘清淤项目支出和松阳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6.0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水文测报费用减少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1.6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3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县防汛视频会商专用系统建设尾款资金133.93万元、2014年水利工程第一批山洪灾害治项目51.17万元,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费用33.48万元,2016年第三批特大防汛补助费15.45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91.6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8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省补面上水利资金759.08万元、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110.4万元、禁砂办日常经费20.23万元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41.56万元、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费用41.91万元、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指导服务6万元、初级水产品质量监管项目4.03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资金(全县村级水务员、小型水库山塘巡查)2.5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5年渔民转产转业和水产种苗基地建设补助2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0.5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退休人员购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1.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5.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6.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6.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664.07万元,占57.94%;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482.15万元,占42.06%;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40.33万元,支出决算为1,14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31%,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支出减少。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29.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第五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资金404万元和农村个人饮用水提升工程项目资金25.6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3.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落实水文化调查与规划经费23.74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61.9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1.4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土地整理(垦造耕地)工作经费51.47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376.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0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8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92万元,支出决算为13.27万元,完成预算的70.1%,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车辆费用,严格按标准进行各类公务接待。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占18.64%,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73万元,下降29.55%,主要原因是控制车辆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79万元,占81.36%,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1.14万元,下降10.5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47万元,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财政拨款的3 辆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6.45万元,支出决算为1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61%。主要用于接待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77批次,累计1,325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7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接待1,325人次,177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水利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0万元,实际支出70.08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松阳县水利局(汇总)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项目及“松阴溪流域鱼类资源增殖放流”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41.56万元。该项目依据《丽水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水利[2015]8号)项目实施管理制度为年初预算安排,由水利局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完成全县江南江北两个中型灌区、靖居小型灌区灌溉系数测算,全县用水总量测算,关系万元GDP考核。完成绩效情况良好。

松阴溪流域鱼类资源增殖放流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8.74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8.52万元,完成预算的95%。该项目依据浙江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行动方案,项目实施管理制度为财政报账制度,按进度向财政报账。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在松阴溪流域计划放流各类鱼种200万尾,不仅是为了增加捕捞产量,更是为了增加繁殖亲体数量,形成自然繁殖种群,进而起到生态修复的作用。完成绩效情况好,局部水域生态得到改善,水生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度松阳县水利局(汇总)单位有1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是松阳县安民乡苏马坪村大毛岘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投资计划280.46万元,实际支出136.75万元。项目综合得分79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水利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所属松阳县河道堤防和水库管理处、松阳县水文站、松阳县水利管理站、松阳县古市水利站、松阳县小港水利站、松阳县象溪水利管理站等  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98万元,比上年度(49.29万元)减少2.31万元,下降4.69%,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日常办公经费,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水利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本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科技转化与推广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江、河、湖、库、滨海、区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淤积)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其他支出。

38.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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