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2015年至2017年扶贫审计结果公告
索引号:331124000000/2018-04748     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04 10: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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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阳县2015年至2017年扶贫审计结果

2018年11月2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松阳县审计局于2018年3月28日至5月28日对松阳县2015年至2017年扶贫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延伸审计了相关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低收入农户认定情况。2017年,松阳县新认定的低收入农户总户数为9124户,16088人。

(二)扶贫专项资金收支情况。2015至2017年,松阳县扶贫专项资金收入29026.25万元,扶贫资金支出27427.00万元,资金结余1599.24万元。

(三)医疗补助救助情况。2015至2017年松阳县共发生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13026.33万元。

(四)集体经济薄弱村消除情况。2017年消除省定薄弱村100个,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152个。

(五)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情况。2015年至2017年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收入957.00万元,专项资金支出(截至2018年3月)777.00万元,资金结余180.00万元。

(六)低收入农户集中村资金互助组织基本情况。截至2017年末,全县成立了低收入农户集中村资金互助组织72家,入会会员3814户。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松阳县委、县政府把扶贫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责任,把促进群众增收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结合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户增收计划,全面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工程,扶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审计中也发现,在扶贫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薄弱村消除、资金互助会管理等方面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扶贫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结余资金较多。

(二)部分低收入农户未享受医保、医疗等方面扶持政策,数据库人员信息不够精准。

(三)存在个别应纳入低收入农户而未及时纳入的情况。

(四)个别非低收入农户享受扶贫再贷款帮扶。

(五)部分经济薄弱村消除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增收措施缺乏可行性和持续性;个别村集体负债较多,偿还压力大。

(六)部分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未及时收回。

(七)部分资金互助会管理不规范,发放贷款逾期未收回,互助组织资金使用效益较低。

四、审计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松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在加快扶贫项目建设进程、建立数据平台动态共享机制、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完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机制、完善薄弱村消除机制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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