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15号)县农业局关于加大举措解决有机肥推广难题的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2018-07775     发布机构: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02 16: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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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孙丽雅委员:

    你提出的“加大举措解决有机肥推广难题”的建议,县人民政府交我单位承办。我局工作人员多次与相关委员进行沟通协商,现答复如下

我县自古以来是农业生产大县,农业是农民的收入主要靠来源。近年来,我县积极开展全县域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我们农业部门这几年结合五水共治工作,在推广增施有机肥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努力引导广大农民充分利用现有农业秸秆资源,推进有机肥的使用,对土壤改良,提升农产品的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大力加强施用有机肥的推广和宣传引导工作。随着改革开放和家庭联产责任制的实行,有机肥的施用被逐渐弱化,近年来,我们立足松阳实际对“重用轻养、重化肥轻有机肥、重氮磷轻钾肥、滥用化肥”的施肥陋习现象,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标语、横幅、赶科技大集等多种新颖、有效的方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引导农民掌握科学的施肥技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2.大力推广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我们以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实施为抓手,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种植大户、农业龙头企业、无公害农业生产基地为途径,带动千家万户农民应用测土配方施肥生产的施肥技术,通过创办测土配方施肥高产示范方,促进茶园实行“减氮、控磷、适钾、补镁、调酸、重有机肥”等技术措施落实,农民的施肥陋习有了显著的改变

3.开展“肥(肥料)药(农药)减量增效” 、“猪-沼气-沼液-茶叶”施肥模式和“粮经新三熟”种植模式的示范推广。实现施肥方式和施肥时间的调整,实现农家肥的综合循环利用,提高了农业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减少了化肥的使用量,减轻了因过量施肥施药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4.大力推广农田增施有机肥技术。我们大力推进稻草、茶枝条秸秆还田,扩大经济绿肥种植,山区紫云英种植,果园套种三叶草、松阳大红袍赤豆等模式的推广,提高了农业生产中有机肥的投入水平,有效改善了土壤结构,提升了农田地力水平。

5. 以项目为依托大力推广商品有机肥的应用。我们利用标准农田和补划标准农田地力提升项目实施为契机,整合项目资金,在2011 -2017年通过县政府招投标中心采购了19370吨的商品有机肥,对我县6.15万亩的标准农田地力提升区、补划标准农田提升区及省市县三级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农业种植大户实施了增施有机肥的示范推广活动,引导全县农民应用商品有机肥。

6.县政府出台推广商品有机肥激励政策,促进有机肥的推广应用。我县是经济欠发达的农业生产大县,县政府在财政资金十分紧张条件下优先安排商品有机肥推广的财政专项资金,出台鼓励农民使用商品有机肥的激励政策,使我县商品有机肥推广数量持续稳定增长。

1)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商品有机肥生产与应用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151号)的要求,在20151123由农业财政两局联合下达了“松阳县农业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松阳县商品有机肥推广实施计划的通知”(松农发〔2015104),对在本县域内施用商品有肥的种植业生产主体:包括相对集中连片与农民建立紧利益结机的种大户专业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头企业等模化生产体,向定点应企业(通过政府招标确定)购1吨以上商品有机肥200/补贴2016总推广商品机肥4827.06吨,补资金86.5412

2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商品有机肥推广与农作物秸秆及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松政办发〔2016157号)文件精神,2017年松阳县农业局 松阳县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商品有机肥使用补贴工作》的通知松农发(〔201726号),对使用商品有机肥达到一定规模(1吨以上)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种植主体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施用本省生产的商品有机肥补贴标准为200/吨,施用以本县农业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商品有机肥补贴标准为300/吨。2017推广商品机肥7652.64吨,补资金223.3192元。

随着我县商品有机肥补助政策的实施和推广工作的有效推进,我县农田土壤的地力水平将会进一步得到提升化肥减量增效工作逐步显出成效。为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确保我县农产品的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

再次感谢新闻界别组对我县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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