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丽水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进一步提升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补齐学前教育短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松阳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
一、制定本文件的必要性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松阳县学前教育发展通过两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已在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全覆盖、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等级园和优质园扩面、幼儿园规范清理整顿、普惠性民办园扶持发展和提升办园条件、优化优质师资、提升保教质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整体实力明显增强。但是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不足、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现状与人民群众对享受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仍有差距,学前教育目前仍是我县基础教育的“短板”。根据《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丽水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文件精神,为了补齐松阳县学前教育发展的短板,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需要出台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
2.《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浙政办发〔2017〕137号)。
3.《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浙财教〔2011〕152号)。
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研制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并报送有关通知》(浙教办函〔2017〕26号)。
5.《丽水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丽政办发〔2018〕69号)。
三、起草过程
2017年8月,松阳县教育局启动《计划》起草工作,按照《松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县教育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计划》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调研论证。2017年9月底,起草《计划》初稿。2017年10月,县教育局向财政局、编办、人劳社保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并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形成《计划》讨论稿。2017年11月9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带队组织人事、财政、编办、教育等部门领导赴瓯海学习“公办幼儿园混合制办园模式”。2017年11月16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县教育局根据各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形成《计划》征求意见稿。2018年1月2日,县教育局通过公文系统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4条意见予以采纳和修改。2018年1月10日至1月19日在松阳县政府门户网站、松阳教育网站公示,并在县教育局一楼门厅张贴,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建议和意见。2018年1月接市教育局通知,要求各县市等市级文件出台之后再制定本县的《计划》,起草工作暂停。2018年6月28日,《丽水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丽政办发〔2018〕69号)正式发文,县教育局根据市级文件,对《计划》进行了修改。2018年8月9日,县教育局通过办文系统向县财政局、编办、人劳社保局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修改。2018年8月17日,县府办召集编办、财政局、人力社保局、教育局等单位召开征求意见会,县教育局根据各单位意见对《计划》进行修改完善。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7日在网上公示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建议与意见。2018年8月27日提请县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2018年9月7日经县政府同意公布《计划》。文件已经在松阳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文件主要内容
《计划》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目标任务,主要规定了总体目标、年度目标。
第二部分发展原则,主要规定了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坚持公益普惠、坚持内涵发展、坚持均衡推进的发展原则。
第三部分主要措施,主要规定了完善布局规划,扩大资源总量;加大投入力度,优化保障方式;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师资素质;创新体制机制,提高保教质量的相关措施。
第四部分保障机制,主要规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监督考核的工作机制。
文件还附有《松阳县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改(扩、新)建项目安排计划表》《松阳县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二个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