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发布机构: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8-09-21 15: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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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县委统战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中共松阳县委统战部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负责对县级统战系统重大统战活动的协调;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实施各项统战方针、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县委反映统一战线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做好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协助县委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支持帮助县级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3、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助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考察、推荐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实职安排和管理工作。4、负责了解掌握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联系党外知识分子,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政治、生活待遇的安排工作。5、负责调查研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协调全县宗教专项工作;联系少数民族人士和宗教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6、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事;负责旅台乡亲及各界人士的联络工作;做好台胞、台属、侨胞、侨眷的有关工作。7、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受县委委托负责对县工商联党组的领导;指导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做好思想政治工作。8、协调各部门和乡镇的统战工作;负责搞好基层统战网络建设和基层统战干部队伍建设。9、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10、承办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松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3、指导和协助民族乡及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乡、镇制订少数民族经济和文化、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和协调经济发达乡镇、村与民族乡镇、村的对口支援。争取多方支持,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加快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4、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并做好组织培训工作; 5、指导、监督民族自治法的贯彻实施,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事宜; 6、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应事务。研究民族教育发展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进行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 7、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8、依法处置宗教领域的违规违法活动,引导、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9、推动宗教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各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10、依法管理宗教团体,支持各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联系宗教界中上层人士。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协助或协调办理的各项事务; 11、组织协调民族宗教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支持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地区友好活动并办理有关事宜; 12、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性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 13、承办省、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松阳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省、市、县有关侨务工作部署,指导全县侨务工作,并负责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2、研究和掌握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侨务信息和对策建议;研究拟定适合县情的具体政策、规定和计划;3、加强与海外侨团的联系,做好侨胞、港澳同胞的接待联络工作;做好我县旅居国外的侨领、知名人士及新华侨的跟踪了解,建立人物档案;做好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等方面的中介咨询和跟踪服务工作;4、组织开展并协调我县与华侨、华人的经贸、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对有关部门开展的华侨、华人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协助有关部门通过侨务渠道开拓国际市场;5、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捐赠工作;6、指导和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宣传工作;在中央对台工作方针的指导下,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7、维护华侨在国内的正当权益,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在内地的合法权益;联系归侨、侨眷工作,做好涉侨信访工作;8、负责归侨、侨眷和华侨及三侨生的身份认定;9、牵头开展我县旅外华侨的历史研究;10、负责华侨、港澳同胞回国或内地定居的审核和申报;11、负责县归国华侨联合会的指导和管理工作;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委统战部单位部门决算属本级决算。

二、松阳县委统战部单位2017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松阳县委统战部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松阳县委统战部单位2017年度收、支总计318.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8.3万元,下降 8.2%。主要原因是:开展.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年度收入合计303.9万元,占总收入95.5%,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0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100%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3万元,占 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万元,占 58.6%;项目支出125.9 万元,占41.4%;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6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14.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 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5.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5万元,项目支出125.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0.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8.1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统战部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1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县委统战部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5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9%,主要原因是预算上级扶贫资金195万元转移支付,不在决算支付里,行政事业类项目资金占预算执行43.3%。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相关机构(款)(类)(款)。2017年年初预算为1.5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发放G20奖金。

民族事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8.6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宗教事务(类)宗教专项工作(款)宗教专项工作(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2.6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统战事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43.7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三公经费节约。

统战事务(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9.8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统战事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6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部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1.6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6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4.4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0.6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1万元、津贴补贴41.2万元,奖金26.7万元,绩效工资3.4万元,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9万元、机关单位年金缴费4.8万元、住房公积金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11.8万元。

    公用经费12.6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0.7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费1.2万元、福利费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29(类)04(款)00(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7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5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51.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履行节约.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减少2万元,减少6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出国费用。

其中,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6%。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来客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来客批次减少。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批120次,累计65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车改革后无公车。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2017年度县委统战部单位对预算项目没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125.8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良好。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没有。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统战部本级、所属松阳县委统战部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委统战部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委统战部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相关机构(款)(项):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

13  民族事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指民族工作专项经费。

14.  宗教事务(类)宗教专项工作(款)宗教专项工作:指行政运行支出。

15.  统战事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事业运行支出。

16,统战事务(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业运行

17.  统战事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统战事务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部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单位年金缴费支出。

2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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