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5号 《松阳县“拯救老树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331124000000/2018-04132     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8-09-15 09: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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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拯救老树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了保护古树名木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松阳县“拯救老树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制定本文件的必要性

老树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社会文明的标志和历史的见证者,是重要的物种、景观、生态资源,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经济、人文、科研价值,承载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乡愁情思,拯救老树和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弘扬生态文明、推进乡村振兴和活化古村落保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老树(古树)生长势、生长环境调查情况显示,我县老树(古树)正常株有5142株,衰弱株有449株,濒危株有137株,亟待规范保护。为了切实拯救和保护好我县的每一棵老树(古树名木),充分发挥老树(古树名木)在传承历史文化、弘扬生态文明中的独特作用,需要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依据

1.《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意见》(全绿字〔2016〕1号)。

2.《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省人民政府令356号)。

3.《浙江省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操作细则》。

三、起草过程

20185月,松阳县林业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布署启动起草工作,按照《松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牵头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方案》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调研论证。为使《方案》有更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先后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方案》初稿。20187268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建议和意见。2018810报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县法制办提出一条审查意见,予以采纳。2018913经县政府同意公布《方案》。文件已经在松阳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文件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规定“拯救老树行动”的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主要规定老树调查基本情况、老树拯救保护范围、老树科学保护要求等主要任务。

第三部分主要规定了设立组织、明确责任,落实责任、确定养护,一树一档、共消隐患,因地制宜、挖掘利用,依法保护,加强管理,做好保障、共出成效等六项主要措施。

第四部分主要规定了氛围营造、养护申报、养护公示、总结推广的具体工作要求。

《方案》还附有《松阳县古树名木认养申请表》《松阳县古树名木濒危株统计表》《松阳县古树名木衰弱株统计表》等3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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