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2017年重点监控企业与县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发〔2016〕47号)的工作要求,松阳县人民政府与浙江旭峰布业有限公司、浙江创元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松阳县晨丰纸业有限公司、松阳县中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云中马布业股份公司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现将上述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控企业签订的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予以公示。
附件1:浙江旭峰布业有限公司
附件2:浙江创元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附件3:松阳县晨丰纸业有限公司
附件4:松阳县中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5:浙江云中马布业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