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综合制剂一楼生产线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综合制剂一楼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综合制剂一楼生产线技改项目
(2)地点:丽水市松阳县
(3)项目性质:技改
(4)建设单位: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
(5)项目总投资:2617.14万元
(6)项目选址:位于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综合制剂车间。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环境空气及环境风险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及环境风险主要保护目标为项目评价区内主要的乡镇、村落等人口集聚区,具体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敏感区域和保护目标 | 相对厂址的关系 | 备注 | |||||||||||||||||||
方位 | 距厂界~(m) | 距车间~(m) | 人数~(人) | ||||||||||||||||||
1 | 岗后村 | 东北 | 1420 | 1470 | 80 |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 | 环境风险评价范围 | 岗后行政村 | |||||||||||||
2 | 望松街道 | 东 | 1800 | 1850 | 800 | 望松街道 | |||||||||||||||
3 | 马桥后 | 东南 | 2200 | 2250 | 200 | ||||||||||||||||
4 | 马桥下 | 东南 | 2400 | 2450 | 130 | ||||||||||||||||
5 | 黄公渡村 | 南 | 2100 | 2150 | 160 | 黄公渡行政村 | |||||||||||||||
6 | 棚里 | 西南 | 1530 | 1580 | 40 | ||||||||||||||||
7 | 毛村 | 西南 | 2200 | 2250 | 60 | 大路行政村 | |||||||||||||||
8 | 大路村 | 西南 | 1940 | 1970 | 150 | ||||||||||||||||
9 | 斋坛乡 | 西 | 2170 | 2220 | 600 | 斋坛乡 | |||||||||||||||
10 | 京梁村 | 西 | 1260 | 1310 | 120 | 京梁行政村 | |||||||||||||||
11 | 东圩蓬村 | 西北 | 1850 | 1900 | 160 | 东圩蓬行政村 | |||||||||||||||
12 | 小石村 | 西北 | 2420 | 2470 | 200 | 小石行政村 | |||||||||||||||
13 | 寺口村 | 东北 | 2400 | 2450 | 180 | 寺口行政村 | |||||||||||||||
14 | 山仁下村 | 东北 | 1920 | 1970 | 110 | 山仁下行政村 | |||||||||||||||
15 | 山头背村 | 北 | 1350 | 1400 | 220 | 山头背行政村 | |||||||||||||||
16 | 纪家 | 西北 | 1270 | 1420 | 80 | ||||||||||||||||
17 | 浮桥头 | 西 | 1270 | 1420 | 50 | 属京梁行政村 | |||||||||||||||
18 | 石门圩村 | 西 | 560 | 590 | 110 | 石门圩行政村 | |||||||||||||||
19 | 石门村 | 南 | 480 | 520 | 90 | 石门行政村 | |||||||||||||||
20 | 王村 | 西南 | 30 | 250 | 220 | 王村行政村 | |||||||||||||||
21 | 乌石下村 | 东 | 2910 | 2960 | 130 | 乌石下行政村 | |||||||||||||||
22 | 五都阳村 | 东南 | 2750 | 2820 | 220 | 五都阳行政村 | |||||||||||||||
23 | 上连头村 | 东南 | 2770 | 2860 | 80 | 上连头行政村 | |||||||||||||||
24 | 坎头村 | 西南 | 2550 | 2640 | 160 | 坎头行政村 | |||||||||||||||
25 | 桐村 | 西 | 2900 | 2980 | 260 | 桐村行政村 | |||||||||||||||
26 | 富兴村 | 西北 | 2900 | 2970 | 180 | 富兴行政村 | |||||||||||||||
27 | 黄埠头村 | 西北 | 2650 | 2730 | 150 | 黄埠头行政村 | |||||||||||||||
28 | 下社村 | 北 | 2800 | 2890 | 190 | 下社行政村 | |||||||||||||||
29 | 吴弄村 | 北 | 2850 | 2940 | 210 | 吴弄行政村 |
图1 本项目环境空气及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图
(2)水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评价范围内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松阴溪,目标水质为Ⅲ类。
(3)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厂界附近200m范围内人口集聚区。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量为4.8万t/a,占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满负荷运行下)0.6%,纳管废水水质达到且优于三级纳管排放标准。因此,正常工况下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造成不良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1、正常工况条件排放下:有组织乙醇废气及无组织乙醇废气最大落地点浓度叠加本底值后,污染物浓度值均未超过相应环境限值标准。
2、非正常工况下,乙醇废气对环境影响不大,本评价要求企业应做好日常废气处理工作,杜绝此类事故发生。.
3、本项目不设置大气防护距离,经计算,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在乙醇罐区、溶剂油罐区、前处理车间、综合制剂车间、酒剂车间、液体车间分别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污水站周围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3)地下水
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能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本工程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声环境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工程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敏感点噪声预测值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5)固废
本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固废委外安全处置。只要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本工程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见表2。
表2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污染源 | 污染因子 | 治理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废水 | 收集系统 | 不同废水分质收集,雨污分流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 |
处理系统 | CODcr、BOD5 SS等 | 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系统,拟对各类废水预处理后(预沉淀+EGSB+好氧),纳管排入松阳县污水处理厂。 | ||
废气 | 乙醇废气处理装置 | 乙醇 | 水冷冷凝1+水冷冷凝2+水吸收+25m高空排放 | 达标排放 |
无组织废气 | 选用密闭性好的设备及管道,无组织废气量较少,加强车间通风,加强绿化工作 | 减少对环境影响 | ||
噪声 | 设备运行噪声 | 噪声 | 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采取声学控制措施,对风机、泵等采用建筑隔声,避免露天布置,在风机出入风口加消声器,进出风口软连接等处理。 | 减少噪声影响 |
固体 废物 | 一般固废 |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设置固废贮存场所,委外安全处置 | 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 |
危险固废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拟建于松阳县望松街道现有厂区内,该地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符合环境功能区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实施后排放的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可通过企业内部进行替代平衡;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符合清洁生产原则要求;本项目符合区域规划环评的要求,其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符合公众参与的要求,该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公众意见的反馈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意见或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15157482150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571-87992779 邮箱:18368025033@163.com
3、当地管理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松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8-8809848
4、审批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松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8-8809848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18年8月13日起,至2018年8月24日(十个工作日)。
九、全文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在报送环保局报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环评公司网站(http://www.zjshjkj.com/)进行全文公开。
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签章)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