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市监〔2018〕49号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2018年平安建设责任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1_4/2018-05884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8-07-12 11:53:2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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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所、队、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充分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扎实推进我县平安建设,现将《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平安建设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平安建设责任分工

序号

涉及条款

责任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及责任人

备注

1

特9

发生严重影响经济秩序案事件的;发生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经济案件的。

蔡建立

稽查大队 林建波

涉及非法集资、传销案件

2

特10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商品,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5人以上重伤的。

蔡建立

稽查大队 林建波

查处有关案件,并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加强监管。

质量与产品监督管理科 

范海波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管(特种设备、食品、药品除外)

吴庆华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徐建东

特种设备相关

王智勇

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督管理科 范大忠

食品生产与流通领域监管

包根华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洪伟

餐饮服务领域监管

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张文川

药品领域监管

3

特14

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重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食品、药品、环境集聚型违法犯罪案件的。

包根华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潘松浪

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与协调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洪伟

餐饮服务领域

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张文川

药品领域

王智勇

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督管理科 范大忠

食品生产与流通领域

4

普26

发生重大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事件的,每起扣3至10分;当地主动查处打击的,减半扣分。电视、广播、报纸媒介、户外设施等违规发布广告的,每项扣0.5至1分。

蔡建立

稽查大队 林建波


周卫星

市场规范管理科 黄昌联

广告监管及配合稽查大队查处相关案件

5

普27

发生走私贩私案事件的,每起扣3至5分;存在用于走私的码头、港(岙)口、船舶、油罐车等,每发现1起扣1分;当地主动查处打击的,不扣分。因走私贩私问题被列为全国重点整治、省级挂牌整治、全省通报警示地区的,分别扣15分、10分、5分。发生危害税收案事件的,每起扣1至5分。

蔡建立

稽查大队 林建波

涉及走私贩私

6

普28

因传销被省级主管部门红色预警(2次黄色预警视为1次红色预警)1次的,扣1分;超过2次的,每增加1次加扣1分。红色预警3次以上,列入重点整治县(市、区),限期内整改不力或者效果不明显的,扣5分。被取消无传销县(市、区)资格并摘牌的,扣3分。对上级部门交办的涉嫌网络传销线索打击、化解处置不力的,每起扣2分。

蔡建立

稽查大队 林建波


7

普40

发生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由上级部门交办督办或者异地查处的,每起扣2分;当地主动发现查处的,不扣分。发生造成较大影响的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案事件的,每起扣2至10分;造成人员伤亡的,每死亡1人扣3分,每重伤1人扣2分,每中毒2人扣1分;发生在校园内的,加倍扣分。未按规定要求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扣2分。

蔡建立

稽查大队 林建波

查处有关案件,并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加强监管。

包根华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潘松浪

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与协调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洪伟

餐饮服务领域

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张文川

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案事件

王智勇

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督管理科 范大忠

食品生产、流通领域

8

普41

发生较大及以上急性食物中毒事件的,每起扣3分;处置不力的,加扣2分;发生较大以下且处置不力的,每起扣2分;未按规定报告的,每起扣2分;发生在学校的,加倍扣分。发生流行病毒污染包装饮用水等食源性疾病,产品生产地(企业注册地)等负主要责任的,每起扣10分;疫情发生地等负次要责任的,每起扣5分。举办世界性、全国性活动发生类似事件的,每起加扣10分。

包根华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潘松浪

涉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按《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松市监〔2015〕4号文件)的规定实施应急处置。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洪伟

王智勇

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督管理科 范大忠

9

普42

发生Ⅲ级、Ⅳ级药品安全事故的,每起分别扣20分、10分。发生药品(医疗器械)严重不良反应及药品(医疗器械)致人死亡事件或突发、群体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未按规定及时报告、处理的,每起扣5分。发生其他药物中毒事件的,每起扣5分;造成人员伤亡的,每死亡1人扣3分,每重伤1人扣2分。发生较大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每发生一起扣1至5分。

包根华

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张文川

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按《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防范应对规程(试行)》(松市监〔2014〕70 号文件)的规定实施应急处置。

10

普43

食品、保健食品、免费体验经营医疗器械欺诈与虚假宣传符合立案标准未立案查处的,或涉嫌犯罪行为未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的,每发现1起扣1分;食品、保健食品、免费体验经营医疗器械欺诈、虚假宣传被举报并查证属实的,每起扣0.5分。平安食品药品创建未达标的,扣2分。

蔡建立

稽查大队 林建波

查处有关案件,并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加强监管。

包根华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潘松浪

综合协调平安食品创建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洪伟

餐饮服务领域平安食品创建

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张文川

平安药品、平安医疗器械、平安保健食品化妆品创建

王智勇

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督管理科 范大忠

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平安食品创建

11

普75

出租房管理不符合规定的,“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不到位的,辖区内发现涉黄、涉赌等问题的,网吧存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项扣0.5至2分。

蔡建立

稽查大队 林建波


12

普77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措施未落实的,无证生产经营的,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的,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问题和隐患的,每起扣0.5至3分。

包根华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徐建东

安全生产

吴庆华

特种设备相关

标准与计量监督管理科 

王霞

未取得3C认证擅自出厂销售及标准、计量相关

蔡建立

质量与产品监督管理科 

范海波

质监系统的无证生产经营及产品质量(特种设备、3C认证及标准、计量相关的除外)

13

普78

石油天然气管道、瓶装燃气供应站、储配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高铁站)、地铁站,高层建筑、住宅小区、居住出租房、民宿(农家乐)、宾馆、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商场市场等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每项扣0.5至3分。

包根华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徐建东

县局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14

普79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大型商超(含超市门店)、食品批发企业、学校食堂、大型特大型餐饮单位、养老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网络餐饮、小餐饮店、零售药店、城区农贸市场等存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项扣0.5至2分。

王智勇

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督管理科 范大忠

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其中涉及农贸市场的,市场规范管理科和市场开发管理中心予以配合

包根华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洪伟

餐饮服务领域的监管

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张文川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15

普83

省统计部门开展的群众安全感(包括社会治安、生产安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安全感)测评数据,省平安办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群众安全感测评数据,低于全省平均数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3分。上述两部门群众安全感测评扣分按一定比例折算后,计入最终扣分。发生干扰统计部门、省平安办委托第三方独立开展群众安全感测评工作的,每起扣5至10分。

包根华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潘松浪

食品方面

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张文川

药品方面

16

普84

平安建设群众知晓率、参与度低于全省平均数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省统计部门、省平安办委托第三方测评扣分按一定比例折算后,计入最终扣分。

包根华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潘松浪

食品方面

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张文川

药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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