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特殊病种办理须知
索引号:/2018-04736     发布机构: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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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丽水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就医管理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如患有规定病种范围内的疾病,要求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就医待遇的必须填写审批表,并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就诊病历,相应的检查(病检单,检验单,影像学报告单等等)结果及出院记录等资料,并由我县特殊病种专家鉴定小组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方可享受,各病种所需提供的认定材料和认定标准也不一样。例如:申请糖尿病特殊病种,要有以下并发症之一:糖尿病合并心脏病、糖尿病合并肾病变、糖尿病合并眼部病变、神经系统病变、糖尿病足坏疽者等要求;申请高血压特殊病种血压达到确诊高血压的标准,同时还要合并下列并发症之一脑血管意外(要有功能障碍)或高血压脑病、高血压性心脏病、高血压性肾病、眼部病变等要求。所以,特殊病种门诊不是疾病名称相同,就能办理,而要对应有具体的认定标准。
2、目前丽水市特殊病种范围: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脏器功能衰竭症(慢性心衰、慢性呼衰、慢性肾衰、慢性肝衰、重度老年痴呆症)、脑血管意外、高血压病、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重性精神障碍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病毒性肝炎、帕金森病、肺结核、儿童孤独症、完全性生长激素缺乏症。
 3、自认定起享受特病门诊就医待遇。凭特病专用病历就诊,每种特病都有用药和诊疗的范围,与认定特殊病种不符的药物和医疗费用不得纳入特殊病种待遇,按门诊统筹相关规定执行。
4、特病报销办法:
丽水市内:刷卡报销
丽水市外:垫付现金后回参保地报销(职工到县社保中心报销,城乡居民到街道乡镇报销)
5、特病有效期:脑血管意外2年、肺结核2年、恶性肿瘤5年,有多种特病的,如果有1种特病到期,就要到县社保中心重新办理!
                              
         特殊病种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先准备: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病历、相应的 检查结果(病检单,检验单,影像学报告单等等)以及近一年内就诊病历,医疗诊断书、出院记录相对应资料
2、携带相关资料到医院医保科窗口
3、医保科初审准备的材料、领取申批表并填表
4、到医保科指定的特病认定专家办理
5、回到医保科复核、盖章
6、携带审核过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审批表、身份证、社保卡、1寸照片2张,到县社保中心认定。
县社中心地址:西屏街道青云路218号或万寿家园旁

 广大参保人员,如有疑问,详细情况请咨询医院医保科(电话:8056146、8056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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