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水环境治理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18-06655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8-05-29 09:44:44

文号:松政办发〔2018〕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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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松阳县“水环境治理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12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水环境治理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

大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省委主要领导在湖州市南浔区污水直排问题的批示部署,根据《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度省治水办(河长办)“四个一”督查实施方案》和《松阳县全境水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松阳县“水环境治理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大行动”,着力解决前期 “五水共治”和河长制工作过程中暴露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推动工作落实,掀起新一轮工作高潮,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巩固治水成效,进一步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推进治水思路、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创新,全面落实科技治水、工程治水、河长治水、全民治水的发展理念,确保松阴溪国控断面水质提升。

二、时间安排

20184月—6

三、主要工作

(一)大排查阶段(4---5月中旬)

各乡镇(街道)及县级河长联系部门在5月底前要对辖区内所有河道(包括小微水体)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排查

1.体制机制

1)所有河道和去年整治的274个小微水体是否都按要求落实了河、湖、库、塘、渠长,河、湖、库、塘、渠长是否按“河长制”的要求履职到位。

2)河道(包括小微水体)保洁经费是否落实,是否有专人保洁;

2.查河道(包括小微水体)管护

1)查河道保洁。河道(包括小微水体)河岸垃圾是否及时清除;河道是否有明显淤积,河坡护岸是否及时养护。

2)查排放口整治。所有入河(包括小微水体)排放口是否都已整治到位,特别是沿河的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及居民是否存在生产生活污水直排或雨污混排现象;所有入河排污(水)口是否都有相应标识,标识是否准确。

3.查信息公开

1)是否存在公示信息要素不齐全的现象;

2)是否存在公示牌破损、倾斜等管护不到位的现象;

3)是否存在公示信息更新不及时,规格不统一,不便阅读的现象;

4)是否存在公示牌设置位置不合理,起不到公开、监督作用现象。

(二)大整治阶段(5月中旬----6月底)

各乡镇(街道)及县级河长联系部门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形成问题清单,以“一河一策”工程项目为抓手制定出河道(包括小微水体)治理工作计划;要以不反弹为目标落实整改举措,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1.确保河道河岸长效管理到位

一是河道河岸保洁。各乡镇(街道)、各县级河长联系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联系河道)原则充分利用保洁设施,配备必要的工具,对裸露在河坡、河岸未彻底清理的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再做一次全面清理;二是入河排放口整治。按照“应截尽截、应纳尽纳”完成所有排放口的整治;三是河道清淤。各主体要对照年度清淤计划,抓紧开展河道清淤工作,进一步加大城区部分河道、“三河”反弹隐患大或“劣五类”反弹隐患大的河道清淤工作;四是水生植物清理养护。各主体要落实专职人员对辖区所有河道内枯萎水葫芦进行一次彻底清理,严防水葫芦提早爆发,减轻水葫芦高发期的保洁压力。同时及时清理养护河道景观水生植物,对已缺损景观水生植物进行补种,确保河道景观整洁美观。

2.确保河道河岸品味提升到位

开展水岸同治、拆违治乱、美化造景等综合治理,全方位提升河岸建设管护水平,减少水土流失。推进生态河岸建设管护,注重对河岸管护,加大河岸植绿补绿力度,及时修复滑坡河岸;加大河岸保护宣传力度,严禁侵占河岸进行耕种行为。

3.确保河长公示牌及河道排放口标识维护到位

各主体要加强公示牌及河道排放口标识的日常管护,全面组织检查,对督查发现的公示信息要素不齐全、公示信息更新不及时、公示牌破损、倾斜、规格不统一、样式花哨不便阅读、公示牌设置位置不合理等所有问题,应第一时间修整或更换。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事关2018年“五水共治”工作全局,各乡镇(街道)和县级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真正下大力气狠抓工作落实,要切实做到情况清楚、有的放矢,积极统筹辖区内各类资源,立即行动起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辖区内水环境整体感官良好。各级河长应根据大排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协调、推进各部门、各主体解决问题,确保自己管辖河道的水质保持良好。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主体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各级河长、群团组织和网格员的作用,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加快推进河道环境综合治理。

(三)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按照省市“四个一”督查工作要求,制定我县“四个一”督查工作方案,强化治水督查工作,对工作中因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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