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松阳县2017年度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18-06534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8-05-29 08:59:52

文号:松政发〔2018〕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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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7年,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认真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战略,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全县能源“双控”工作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在推动实现我县2017年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目标过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进我县能源“双控”和污染减排工作,根据《中共松阳县委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松委发〔2017〕14号)文件精神,经县节能办和减排办审核,决定对以下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先进集体(8个)

县经济商务局

县环境保护局

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松阳分区管委会

浙江锐奇鞋业有限公司

浙江博盛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

松阳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浙江益宏不锈钢有限公司

浙江耶米玛服饰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11个)

徐福标(县府办)

黄鹏飞(经济商务局)

刘祖军(发改局)

王树斌(统计局)

 亮(机关事务管理局)

叶根基(环保局)

程海伟(集聚区管委会)

叶福忠(丽水云中马布业有限公司)
项军炎(浙江隆达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 

 辉(松阳县中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范定泽(浙江宏海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松阳县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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