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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7年,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认真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战略,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全县能源“双控”工作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在推动实现我县2017年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目标过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进我县能源“双控”和污染减排工作,根据《中共松阳县委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松委发〔2017〕14号)文件精神,经县节能办和减排办审核,决定对以下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先进集体(8个)
县经济商务局
县环境保护局
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松阳分区管委会
浙江锐奇鞋业有限公司
浙江博盛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
松阳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浙江益宏不锈钢有限公司
浙江耶米玛服饰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11个)
徐福标(县府办)
黄鹏飞(经济商务局)
刘祖军(发改局)
王树斌(统计局)
郑 亮(机关事务管理局)
叶根基(环保局)
程海伟(集聚区管委会)
叶福忠(丽水云中马布业有限公司)
项军炎(浙江隆达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
杨 辉(松阳县中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范定泽(浙江宏海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松阳县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