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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传统村落活化利用的三个建议
发布时间:2018-04-08 16:37:22点击数:

传统村落保护是为了更好利用,利用能实现更好的保护。当前我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正处于全面保护与科学利用的“交汇期”,既要不遗余力加大村落保护力度,也要竭尽全力加快村落利用步伐,从而真正做到“留住乡村的形,留住乡村的人,留住乡村的根,留住乡村的魂”,真正激活复兴传统村落。然而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利用的条件先天不足,交通不便,安全隐患多;饮用水供应不足,电力不稳,通讯信号时有中断,卫生环境仍不如人意;二是利用率不高,产品单一,在地特色不明显,“千家一面”同质化已露端倪;三是利用协作不够,共建共享机制尚未形成,没有形成区域经济共同体,没有实现抱团发展,难以满足游客对乡村生态生产和生活体验的多元化需求。

为此,建议如下:

一、 做好活化利用的基础工作

开展传统村落梳理分类落实一个责任部门,组建一支专门普查队伍,全面细致摸清村落文化家底,建立传统村落资源库,并根据区域发展、资源禀赋、基层组织等情况,分门别类,梯度开发利用。

进一步深化厕所、垃圾、饮用水、公路、电力、信息化等革命,加大对村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让村民和游客享有更多的认同感、幸福感和获得感,让美丽环境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催生美丽经济。

整合农办、文化、旅委、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涉农项目向传统村落倾斜,大力实施传统村落建筑修复、设施配套、文化挖掘、集体经济壮大和特色产业发展等项目,一张蓝图绘到底,劲往一处使,钱往刀刃上用,实现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

二、把传统村落打造成区域集成发展的核心

把传统村落活化利用纳入区域发展综合体中去考量,把它作为田园综合体、特色产业园、旅游景区、特色小镇等大项目大平台中的重要内容,将其打造成为综合体的灵魂和金字招牌,构建4.0乡村建设新模式。

充分发挥我县农业传统优势,把握人们对生态健康产品的迫切要求,把城市优质资本、优秀人才与现代经营理念引入传统村落,串联农文旅,拓展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新空间,培育传统与现代交织共生的新业态,以产业激活古村,实现生产生态生活融合。

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和村民、集体的资源和利益捆绑发展,让村民、集体手中的闲置耕地、林地、房产等成为市场化资源,村民、集体成为整个资源市场化中的一员,逐步建立乡村建设与农民利益共享最佳模式,创新租赁、入股合作等模式,深化农合联、协会、互助担保合作社等农村专业合作的组织建设,提高村民主体积极性和集体组织化程度,提高乡村有效治理新模式。

三、选择重点村落做引领示范

充分利用“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示范县”“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试验区”“全国唯一的‘拯救老屋’整县推进试点县”建设之契机,结合我县中心工作,选择近几年来乡村建设基础好、有特色、潜力大的传统村落或传统村落集聚区,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省、市支持,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区,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地。今年应大力推进四都传统村落集聚区建设步伐,加快启动三都传统村落集聚区和石仓田园综合体规划设计和相关点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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