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源乡党委政府为切实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干部勤政廉政,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推进党委、政府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竹源乡机关干部工作制度如下:
一、请销假制度
1、乡机关干部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4:30,中午不安排午休。
2、上班实行签到制度。全体乡干部每个工作日上午8:45前到党政办签到,任何人不得代签。如需到联系村开展工作,需提前告知党政办,做好相关登记。签到单由党政办保管,上午9:00交值班领导处。
3、乡机关干部因事因病请假或请年休假,须书面提交请假条,经书记、乡长审批同意,交党政办存档,安排好工作方可离岗,期满必须销假。
4、乡机关干部参加学习、会议、办事,须经书记或乡长批准方可参加,否则作旷工处理。
二、台账制度
1、乡机关干部都要建立完整的日工作台账,对每天的基本情况予以如实记录。
2、台账内容以驻村联心工作笔记为基础,对每天的工作内容、工作结果以及工作中的问题、建议等进行简明扼要的归纳记录。
三、值班制度
1、实行领导带班,轮流值班制度,每班次安排班子成员1名,一般干部1-2名,春节和防汛防火期间等重点时段另行安排值班。
2、值班安排表由党政办公室编排,于上月底公布。
3、值班时间规定如下:
(1)工作日:当日下午4:30起至次日上午8:30止;
(2)节日、双休日:当日上午9:00至次日上午9:00,要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3)办事中心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6:00。值班人员要确保准时开门关门;
4、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不准擅自脱岗。不准在值班时间进行娱乐活动。如遇出差、办事、生病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向书记、乡长请假,经同意后要落实好代班人员并报党政办备案,方可离岗,代班人员应负一切责任。
5、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接待上级部门和群众的来电来访,为群众办事,并负责乡机关的安全保卫及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要领导。
6、每周安排一位值班领导,值班领导负责监督一周内办事中心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7、值班人员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机关减少损失者,视其情节给予嘉奖。因擅离职守、无故不在岗造成损失者,从重处罚。
四、网络使用管理制度
1、乡机关计算机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及信息传输,提高工作效率。任何人不得安装、运行、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严禁进行非工作性质的网络游戏、聊天、炒股等活动。
2、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上网,禁止浏览色情、不健康的网站,工作时间不得进行聊天、游戏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各种网上活动。
3、计算机的IP地址由党政办统一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使用他人的IP地址。每台计算机责任到人,因管理不善,致使计算机设备遭受损失者,将视情节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乡机关的计算机、由党政办负责管理、维护和调配。个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把计算机及设备外借、搬离办公室,禁止私自重装计算机操作系统和重新组装计算机。
5、乡干部必须严格、规范使用计算机及信息网络,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书。如因违反安全保密规定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产生的影响及造成的损失大小,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省、市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乡党政办每季度对乡机关的计算机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和维护。
五、工作督查制度
乡党委政府成立督查组,对乡工作人员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不定期督查,并做出相应处罚。
1、上班时间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奖金200元。发现代签的,每发现一次,代签人和委托代签人各扣奖金200元;不签到视为旷工。
2、凡未经审批同意,擅自离岗视为旷工,每旷工一天,扣奖金500元;旷工三天的进行书面诫勉,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全年累计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者,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事假、病假、年休假的工资、奖金扣除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3、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扣奖金200元,无故不到岗扣奖金500元。一年内累计抽查三次以上不到岗者,予以书面诫勉,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4、乡机关干部在工违反网络使用管理制度,每被乡督查组发现一次扣奖金300元。
5、乡机关干部如违反乡机关干部工作制度,被乡督查组督查到二次以上,取消年度评先评优的资格。若被上级部门督查到,则按原有处罚规定的5倍处理。
六、本制度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