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号 关于《松阳县出租车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331124000000/2018-04119     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8-03-14 09: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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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出租车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遂昌县、松阳县开展出租车运价管理改革的函》(浙价服〔201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松阳县出租车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制定本《方案》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推进我县出租车价格改革,促进出租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遂昌县、松阳县开展出租车运价管理改革的函》(浙价服〔20186号)文件精神,我县将进行出租车价格改革工作。为了顺利推进改革工作,需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遂昌县、松阳县开展出租车运价管理改革的函》(浙价服〔20186号)。

三、起草过程

2017年上半年,松阳县发改局对松阳县出租车市场进行了调查,对开展出租车价格改革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调研。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松阳县人民政府于向浙江省物价局作出了《关于要求将松阳县客运出租车运价管理列入改革试点的请示》。201711月份,县发改局提前启动出租车价格改革推进工作,重点参考龙泉、庆元等试点县情况,充分结合前期调研情况,起草了《方案》初稿。,县发改局与交通运输管理局共同召集相关单位召开出租车改革工作会议,会议上对《方案》进行了讨论修改,县发改局根据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建议和意见。收到《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遂昌县、松阳县开展出租车运价管理改革的函》(浙价服〔20186号),出租车价格改革工作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同意。,提请县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法制办提出了3条修改意见,全部予以采纳。经县政府同意公布《方案》。文件已经在松阳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定价主体,主要明确出租车公司制定出租车价格。

第二部分调价情形,主要规定了调整出租车价格的情形。

第三部分调价程序,主要规定调整出租车价格的流程。

第四部分加强保障,主要规定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

第五部分附则,明确文件的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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