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县项目资金整合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项目资金整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有序地推进项目资金整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松政办发〔2014〕144号)、《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松政办发〔2016〕16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项目资金整合的范围:各级财政安排的以涉农资金为主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除明确项目资金使用主体及特殊用途资金、国家规定补贴到农民个人的资金外),重点整合各行业部门性质和用途相近的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条 项目资金整合的目标:优化项目分配,结合工作任务向上申报项目,整合统筹使用项目资金,切实解决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分散、项目重复申报而造成的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集中财力办大事。
第二章 组织保障机制
第四条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等单位为成员的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同时分设项目整合组和资金保障组。项目整合组设在县发改局,由发改局局长任组长,负责统筹安排项目,制定整合项目清单;资金保障组设在县财政局,由财政局局长任组长,负责项目资金的整合和保障工作。
第五条 建立例会制度。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议事机制,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例会,负责审定年度项目资金整合计划,审核项目资金整合方案,实施项目资金整合工作考核。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六条 制定项目和资金整合清单。对可整合的项目和资金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整合清单由县发改局牵头负责。由项目主管部门编制项目申报指南,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乡镇(街道)按申报指南择优选择项目上报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选择项目并制定实施计划,经项目整合组审核后报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审定,并列入项目库管理,实现项目储备、立项和实施的科学化、精细化。次年项目整合清单须于当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并报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资金整合清单由财政局负责,列入清单的项目资金在申报环节或分配环节进行审查,并经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或资金二次分配。资金整合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新增符合要求的项目资金需及时纳入清单管理。
第七条 项目实施。根据县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项目整合实施计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结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项目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第八条 项目督查。各项目主管部门须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的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将加强检查督促,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或不符合项目管理要求的,实行责令限期整改、通报等纠正措施。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九条 整合资金的管理。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整合使用”的原则,由县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结合项目主管部门意见,将资金指标分配到相应的主管单位或责任单位,实行主管单位报账制度,各主管单位要按项目完成情况和相关制度及时支付到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建设中,确有需要的可按一定比例先期拨付项目启动资金,或者按规定拨付项目进度款。
第十条 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对项目报账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项目实施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并定期向县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报送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及相关资料。
第五章 监督和考核机制
第十一条 对擅自挤占、截留、挪用、套取、虚报、冒领整合资金造成损失的,除追回资金外,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积极鼓励各项目主管部门向上级别争取项目补助资金,结合项目资金整合工作,完善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的激励机制,按照年度项目资金整合比例和额度等指标进行考核,其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进行应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松阳县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职责
2.松阳县项目资金整合流程图
附件1
松阳县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
组 长:李汉勤
副组长:王立武 杨金跃
成 员:杨健勇(县委办) 温小运(县府办)
卢丁方(县发改局) 李剑飞(县财政局)
许军战(县农办) 吴为民(县农业局)
刘金理(县林业局) 方建来(县水利局)
郑樟华(县移民办) 邓胜标(县民宗局)
黄文伟(县交通运输局) 徐火明(县国土局)
刘伟俊(县环保局) 钟善德(县建设局)
王心阳(县旅委) 叶云宽(文广出版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
主 任:吴王文
副主任:卢丁方 李剑飞 许军战
成 员:刘祖军(县发改局) 冯汉饶(县财政局)
林海长(县农办) 夏文伟(县农业局)
雷淑文(县林业局) 王增亮(县水利局)
周伟明(县移民办) 雷晓岚(县民宗局)
周定德(县国土局) 包海鹰(县交通运输局)
蓝良松(县环保局) 叶世荣(县建设局)
汪德军(县旅委) 王永球(县文广出版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项目整合组和资金保障组。卢丁方兼任项目整合组组长,许军战兼任副组长;李剑飞兼任资金保障组组长,许军战兼任副组长。
办公室组成人员同时为项目整合组和资金保障组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推动松阳县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工作决策部署落实;
(二)研究审定财政专项资金整合重要事项,提出重要政策建议;
(三)研究审定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工作计划安排,研究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
(四)审定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工作年度考核结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做好全县财政专项资金整合日常工作和具体指导,抓好具体工作协调;
(二)研究提出工作安排计划和重要事项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抓好实施,指导督促有关工作落实;
(三)了解掌握全县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工作进展、政策落实绩效和存在问题,组织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意见建议;
(四)承担有关会议筹备、政策文件制发,对全县进行工作部署;
(五)组织年度考核具体工作;
(六)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和概算审查,从严控制无资金来源上项目、举借债务建项目的行为,牵头制定年度项目整合清单,明确项目整合方向;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财政局:负责制定资金整合清单,统筹安排和分配项目资金;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农办:负责按确定的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方向,组织向上申报项目、提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开展项目监督;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农业局:负责结合村级集体经济和补助资金情况,做好村集体经济负担监督和管理;负责按确定的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方向,组织向上申报项目、提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开展项目监督;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林业局:负责按确定的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方向,组织向上申报项目、提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开展项目监督;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水利局:负责按确定的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方向,组织向上申报项目、提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开展项目监督;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移民办:负责按确定的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方向,组织向上申报项目、提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开展项目监督;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民宗局:负责按确定的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方向,组织向上申报项目、提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开展项目监督;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国土局:负责按确定的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方向,组织向上申报项目、提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开展项目监督;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交通运输局:负责按确定的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方向,组织向上申报项目、提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开展项目监督;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环保局:负责按确定的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方向,组织向上申报项目、提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开展项目监督;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建设局:按照主管的项目提出实施需求;负责按确定的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方向,组织向上申报项目、提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开展项目监督;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旅委:按照主管的项目提出实施需求;负责按确定的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方向,组织向上申报项目、提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开展项目监督;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文广出版局:负责按确定的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方向,组织向上申报项目、提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开展项目监督;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附件2
松阳县项目资金整合流程图
项目主管部门编制项目申报指南,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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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按指南择优选择项目报主管部门建立项目储备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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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编制年度项目计划报县项目整合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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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整合组筛选重点项目报领导小组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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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整合组根据审议结果制定项目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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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单位提出整合资金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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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保障组审核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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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审定结果分配项目资金,下达资金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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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单位按下达计划开展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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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开展项目管理、监督、交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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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