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县畜牧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畜牧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全国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 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61 号)、《浙江省农业厅等四部门关于支持畜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浙农专发〔2016〕97 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畜牧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7〕71号)精神,为深入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畜牧业绿色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导思想,围绕“田园松阳”升级版战略部署,统筹抓好畜牧业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畜产品安全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推进生态化、标准化、品牌化、电商化“四化”同步发展,着力构建生产布局优化、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的畜牧业绿色发展新格局,力争打造成为全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
(二)主要目标
到2019 年,全面完成规模畜禽养殖场提升改造,创建13家省级美丽生态牧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畜牧业绿色发展方式基本确立;畜牧业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全县猪肉自给率稳定在80%以上,农旅融合发展,培育形成一批龙头示范企业,畜牧业绿色发展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市级以上“三大主体”(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 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力争达到 100%,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 99%以上,畜牧业绿色发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绿色布局优化行动
1.优化区域布局。各乡镇(街道)要规划先导,在守护生态养殖底线前提下,按照宜养则养、生态养殖富民的原则,盘点饲养空间资源,在城乡集镇、中心村、休闲旅游点、水源保护区以及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六边三化三美”要求的主要区域等以外的区域,积极推广异位发酵、移栏出村、散户(5头以下)生态化养殖等生态养殖模式。已通过环保、国土、农业等部门验收的畜禽养殖场,因规划调整确需关停或拆除的,要按照“拆一补一”落实异地新建,确保县域养殖用地总体平衡。鼓励在不易产生水体污染的荒山、缓坡等区域建设规模畜禽养殖场,以及在新开垦耕地区域和农业“两区一镇”按照农牧结合的方式配套建设规模畜禽养殖场,鼓励发展林牧结合的林下养殖。
2.调整产业结构。按“稳生猪、增家禽、拓牛羊、优特色”的发展思路,围绕生猪、家禽、草食动物、特色养殖四大产业带,改造和新建一批生态牧场,进一步提升畜禽规模生产水平。立足地方资源优势,优先发展中华蜜蜂、鹊山鸡(土鸡)、湖羊、肉牛等地方特色精品畜牧业。到 2019年,全县生猪存栏稳定在6万头以上,全年出栏数10万头;牛存栏0.4万头;羊存栏1万只;禽饲养量100万羽,其中蛋禽存栏15万羽;蜜蜂存栏1万群以上。
3.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资源化和监管常态化的要求,科学把握养殖场饲养规模,鼓励和引导发展年出栏猪1000头、肉鸡 20000羽以上、存栏蛋鸡5000 羽、蜜蜂100箱以上的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场。每年新增年出栏生猪5000头以上。
(二)绿色产业体系创建行动
1.推进美丽生态牧场创建和特色精品畜牧业发展。按照“场区建设美、环境生态美、品牌文化美、设施配套优、生产管理优”的要求,整县规划,创建13家美丽生态牧场。重点发展生猪、鹊山鸡(土鸡)、牛、羊、中蜂、梅花鹿等特种畜禽生态养殖,建设10家示范养殖基地,打响地方优质畜禽品牌。全域发展“丽水中蜂”特色养殖,培育新的畜牧业经济增长点。
2.推进畜牧全产业链发展和牧旅融合。以推进农旅融合为主线,推进休闲养生观光畜牧业基地建设。以龙头企业和产地市场为核心,通过集聚资源要素,加快发展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和产业相互融合,推进全产业链发展。到2019 年,建成一批牧旅融合美丽畜牧业休闲基地。
3.推动饲料兽药和屠宰业规范健康发展。推广高端、环保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高效安全兽药产品,推广饲料散装配送,促进饲料企业与规模养殖场的厂场对接。按照减量、提质、规范要求,改造提升畜禽屠宰企业,完成松阳县畜禽屠宰厂迁建工程。到2019年,力争生猪屠宰规模化程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4.推进畜产品安全管控和旅游地商品打造。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强化动物卫生监管和畜禽屠宰监管,实施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模式。着力推进“三品一标”认证,提高产品竞争力和溢价能力。力争到2019年,市级以上“三大主体”(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全县实现“三品”认证养殖基地6个。
(三)绿色科技创新支撑行动
1.智能化提升。推广自动喂料、草食家畜全混合日粮、排泄物机械化清运与综合利用、养殖环境智能控制等先进设施,提高畜禽养殖机械化水平。加快普及畜牧业物联网技术,组合无线传感器监测、智能调控和远程监控系统、二维码标识等技术,建设一批智慧畜牧业示范基地。加快建设畜牧业智慧云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现代畜牧业发展。
2.科技创新示范。大力推进饲料资源开发与高效利用、养殖节水减排与粪便资源化利用、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疫病防控等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和先进实用技术应用。到2019年,非接触式发酵床推广应用达50%以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污染治理达全省平均水平。
(四)绿色发展机制推进行动
1.建立准入退出机制。按照《浙江省农业厅等四部门关于支持畜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浙农专发〔2016〕97号)要求,建立准入退出机制。新建扩建规模养殖场必须依法办理环保、动物防疫、设施农用地、林地等审批或备案手续后再予以准入。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履行主体治理责任,治污设施配套到位,确保运行达标。养殖场限养量实行动态管理,对经过提升改造的养殖场,要根据治理模式和治污能力的实际情况,允许科学增加养殖量。对有重大污染隐患,且拒不整改或已发生重大养殖污染事件的规模养殖场,由环保部门报经县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其停产、转产或拆除。
2.完善农(林)牧结合生态循环机制。科学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实行以地定畜,促进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精准规划引导畜牧业发展。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全面落实农牧对接一场一对策,切实做到种植业消纳量与畜牧业废弃物点对点、量对量、时对时有效对接,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积极探索政府引导扶持、企业市场运作的资源化利用模式,培育做强区域性养殖粪污和农作物秸秆收集、加工、贮运中心,提升生态循环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到2019年,实现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
(五)绿色发展能力提升行动
1.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各畜禽饲养、屠宰、经营等主体要依法履行养殖污染治理、畜牧安全生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等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信用、监管、服务等手段,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指导养殖业主开展全程标准化生产,加强执法检查,打击违法行为。
2.切实创新管理手段。运用“互联网+”思维,建立全程风险管控和质量可追溯系统,及时对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进行评估和预判。建立健全养殖污染堵疏结合、线上线下协同防控机制和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倒逼养殖业主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实施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模式,并逐步覆盖到其他动物。
3.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省外调入动物和动物产品流通防疫监管屏障体系,加强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保障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加强培训,提高畜牧兽医队伍对动物卫生、畜禽屠宰、兽药饲料等监管能力。
4.积极推进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按照农业部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的部署要求,通过加快建设一批美丽生态牧场、一批农牧结合示范区、一批农牧结合服务组织、一套新型产业体系和一套有效运行机制,形成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机制、规划、方式和政策体系,力争将我县打造成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资金、土地、技术等各类资源,强化责任和措施落实。要及时制订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队伍,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政策支持。一是养殖业主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设施农业三方用地协议并承诺按要求复垦的,按照《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通知》(松政办发〔2015〕91号)要求经验收合格后退还乙方复垦履约保证金。二是对于农业园区内配套建设的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要考虑畜牧业废弃物实行资源化全利用的实际情况,应该区别于工业企业,简化环境评价手续。三是在生态优先的前提下,鼓励发展林下规模养殖,允许在III 级、IV级保护林地内建设必要的畜牧业养殖设施,并优先保障使用林地定额,畜牧业养殖设施备案文件可以作为使用林地的项目批件。四是将以畜禽养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大型沼气工程、有机肥厂、集中处理中心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
(三)加强部门协同。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建设。农业部门要进一步调整优化畜牧业生产结构和布局,推广科学养殖模式,推进生态美丽畜牧业建设;环保部门要研究解决畜禽养殖场环境准入、环境影响审批等问题;国土部门要研究支持农牧对接配套用地指标,特别是要妥善解决通过验收的畜牧场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林业部门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生态美丽畜牧业发展扶持力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畜牧业建设。
(四)加强指导服务。由县农业局牵头,邀请省农科院、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等农科院校专家团队,大力研发推广节水、节料、减臭以及微生物处理等先进处理技术,指导畜禽养殖场采用合适的生态养殖、健康养殖新模式,依靠科技创新提升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治理和末端资源化利用水平。要大力宣传畜牧业绿色发展理念、典型模式、成功经验,激发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全社会齐心协力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