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7年以来,松阳县公安局以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为主线,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总要求,牢固树立“立足松阳、面向全国、跨界打击”的大局意识和“勇立潮头、走在前列、小县警察破大案”的品牌理念,始终坚持“守规矩、干实事、争前列”的行动准则,发扬“狮子精神”和“工匠精神”,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在捍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卫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等工作中均取得了优异成绩。特别是在“208”反宣渗透案、“6.15”网络诈骗案、安康籍组织卖淫盗窃团伙案、非法买卖巨量公民个人信息案等大要案侦破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斐然,得到了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及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公安部专门命令对该局主侦破获“208”反宣渗透案予以通令嘉奖。
在侦破“208”反宣渗透案、“6.15”网络诈骗案、安康籍组织卖淫盗窃团伙案、非法买卖巨量公民个人信息案等大案要案中,何云富、黄浩津、刘李平、丁剑飞、林风、潘金辉、吴国华、徐涛、孟晓芬、杨海斌、叶方跃、吴威、刘洋洋十三位同志表现特别突出,作出较大贡献。
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决定给予松阳县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给何云富、黄浩津、刘李平、丁剑飞、林风、潘金辉、吴国华、徐涛、孟晓芬、杨海斌、叶方跃、吴威、刘洋洋十三位同志各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