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公务员职级晋升人选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56_4/2018-05746     发布机构: 县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 2018-02-01 16:03:5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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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4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5]44 号)精神,现将公务员职级晋升人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后,职级晋升申报审批转入经常性工作,每月申报审批一次,申报时间为每月中旬。晋升职级的人员,自晋升职级的下月起执行晋升后职级相应的工资待遇。今后申报时间不再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按时做好申报工作。

二、申报程序
1.资格初审。每年年初,单位根据个人档案的记载,对本年

度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的公务员进行摸底、资格初审,提出年度拟晋升人选初步名单。《XXXX年度公务员职级拟晋升人选初步名单》(纸质和电子文档)于当年2月底前报送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社保局。

2.民主测评。每月单位根据年初确定的拟晋升人选初步名单,对符合晋升条件的人选在本单位全体人员范围内以会议形式进行民主测评(单位人数较少的扩大到下属单位人员参加)。在测评会上应对晋升条件和人选基本信息情况进行介绍。

3.确定申报人选。民主测评后,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和考核结果,研究提出职级晋升意见,确定职级晋升申报人选名单。

4.公示。对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的申报人选,在本单位内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须写明公示对象拟任职级等有关情况。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的第二天起算。

三、申报材料

公示无反映的,报送以下材料:《公务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一式三份,电子版打印)、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和延长的依据材料(奖励证书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县委组织部档案室书面证明、处分决定文件等)、合并和比照计算为任职年限的依据材料、任职文件、工资级别晋升审批材料、公示情况说明、班子会研究职级晋升事项原始会议记录的复印件等。申报材料须由主管单位负责审核、填写和报送,所有书面材料均需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申报材料属党群序列、乡(镇、街道)、县管领导干部和晋升副处级的,送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电话:8062874);属县政府序列担任非领导职务人员的,送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8069159)。


    附件:1.《公务员职级晋升审批表》及填表说明
          2.《XXXX年度公务员职级拟晋升人选初步名单》

 

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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