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争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争创全国义务
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
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着更高水平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加快落实《松阳县“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发展实际,决定启动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质量为目标,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缩小城乡、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关注每个学生的成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力提高教育质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二、创建目标
(一)总目标
2018年底向省教育督导委申请认定,在全市率先创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二)创建指标
教育部颁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详见“附件1”。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差距
1.优化中小学布局。在统筹考虑城市化发展、新农村建设、未来人口数量和人民群众现实需要的基础上,修编松阳县义务教育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0)。2018年,开始新建古市中学风雨操场,新兴镇小学集团学校扩建等13个项目,启动山区学校教师住宿条件改善工程。
2.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撤并竹源小学为水南小学竹源校区,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到2019年,省标准化学校比例达100%。通过新建、改扩建等途径,对农村学校的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场馆、专用教室实行改造,实现校舍场地、仪器设备、图书、音美体专用教室等达标。
3.深化教育集团和城乡互助共同体机制。深化教育集团管理改革,在原实验小学集团学校、新兴镇小学集团学校、玉岩镇实验学校的基础上,创新管理改革,在教育集团管理上实现“学校统筹管理、资源统筹使用、教学统筹组织、师资统筹培养、教研统筹安排、工作统筹考核”。进一步推动以城带乡、以优带弱、以大带小等方式,充分发挥实验小学集团学校、古市镇校的龙头引领作用,增强教育共同体的粘合力,提高结对帮扶力度,带动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发展,实现资源整合、成果共享,真正提升城乡教育共同体的层次与质量。
4.提升中小学信息化水平。紧紧抓住 “智慧教育”试点县创建契机,把推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作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在实现光纤“校校通”、多媒体“班班通”的基础上,2018年配备1500套移动智能终端设备和配套设施,完成14所学校无线网络建设,全县无线覆盖比例达80%以上,完成6所学校录播教室建设,录播教室全县覆盖率达60%以上。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对现代信息技术掌握和应用能力,缩小城乡数字化和信息化的差距。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师资力量均衡配置
1.严把教师入口关。全面推行新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完善并严格实行教师准入制度,建立教师资格证书登记制度。
2.健全教师编制管理。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满足中小学课程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的需求,特别是音、体、美教师满足教学所需。继续开展小学全科教师培养,且全部分配到农村学校,补充农村学校优秀师资的不足,实现城乡教师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完善山区音体美专业课教师跨校走教模式,破解农村小学教师“专业不专职”而造成的音体美教师缺编问题,确保农村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加快教师结构调整步伐,继续实施《松阳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保持总体平衡,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
3.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实施“人才兴教”战略,开展名校长、名教师培育工程,深化“借智办学”模式,拓展“山海协作”领域,完善高级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创新线上教研培养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师培训效率,全面提高教师教育能力和教学水平,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名教师和教育管理、教育研究专家。严格规范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经常性经费预算管理。
4.健全城乡一体化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常态机制。深化校长教师交流机制,鼓励学校班子成员和优秀骨干教师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轮岗交流。深化落实城区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与农村学校任教实践经历紧密挂钩制度,对积极参加教师交流并随迁人事关系及交流期满后继续留在农村学校任教的交流教师,在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时给予倾斜。做到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5.稳步推进“县管校聘”体制改革。按照“以人为本、总量控制、统筹使用、合理配置”的原则,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推进“县管校聘”体制改革。从2018年开始,全县义务段在编在岗教职工列入“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覆盖面达到74%以上,实现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引导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促进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充分调动校长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三)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1.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按照《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六项严格”的要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建立校长问责制,做到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特色发展。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和师生安全教育,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确保师生安全。
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创新德育工作方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丰富德育内容,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加强红色教育和绿色教育。继续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体艺“2+“每天校内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等项目。重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师生心理健康水平,力争2018年达到中小学心理健康标准辅导室建设率100%。
3.改进中小学招生制度。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程序,实施“阳光招生”,严禁“空挂学籍”“择校”“借读”等违规行为;严格控制班额,义务段学校不得举办各种以总成绩为标准的分班教学。进一步改进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方式,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充分发挥分配生制度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四)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1.深化课程改革。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足开好省颁课程、地方课程,提升校本课程、选修课及拓展课程的质量,培养学生探索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创新教学模式,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努力打造高效课堂,分步推进初中分层走班教学试点工作。
2.提高教育质量。发挥城区公办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实施古市区块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努力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稳步推进实验小学集团学校等4所“精准教学”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办法,推进中考制度改革,努力保持我县教育质量整体居全市中上水平。
3.完善监测评价制度。充分利用国家级、省级监测平台,整合技术中心、教研室等职能科室资源,借助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技术力量,开展体艺技能、体质健康、教学质量等监测,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完善教育质量问责机制和教育质量激励机制,引导和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五)保障弱势群体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
1.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入排查,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建立县(民政)、学校两级数据库;根据《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团协同、社会参与的力量格局,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充分发挥留守儿童之家、关爱儿童之家、春泥计划、乡村学校少年宫的作用,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2.加强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工作。进一步落实《松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服务区域或暂住地就近原则,安排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并享受当地学生同等待遇,根据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及时足额拨付接收学校教育经费。确保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达到100%。
3.加强特殊教育工作。加强培智学校建设,组织推荐聋、哑、盲适龄儿童到省市特殊学校就读,对县域内其他残疾适龄儿童,通过就读培智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实现我县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率达到100%。对培智学校和建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学校按上级要求核拨生均公用经费。
(六)加强特色建设,推动提高义务教育内涵发展
1.挖掘开发校本课程。完善《田园松阳》教材,将本土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校园文化建设、校本课程、社团活动中,培养学生热爱家乡的情怀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性。重视我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和红色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学生社会实践和劳动实践,完善禁毒教育、气象科技教育、中药材教育等一批实践基地建设。
2.突出“一校一品”,推进特色学校建设。立足学校传统和优势,加强顶层设计,深入挖掘,创新载体,提炼学校特色项目,将畲乡版画、绿谷攀岩、松阳高腔、樟村拳、皮划艇、松阳茶艺等一批特色教育精致化、品牌化、课程化,将校园文化建设与地方文化特色传承相结合,努力形成学校特色,提升校园文化品质。十三五期间将着力打造6所品牌特色学校,并将茶艺等具有推广意义的校本课程在全县中小学中普及。
3.依法治校,完善教育管理制度。2018年实现公办学校章程建设达100%,在全市率先实现公办学校校监会覆盖率100%。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筹备阶段。主要工作:学习创建文件,掌握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目的、意义、标准及要求;调查摸清本县教育发展现状,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面部署管理创建工作;建立工作小组、操作小组,具体落实创建工作;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建工作;下达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和任务;重视宣传报道,营造创建舆论氛围。
(二)实施争创阶段。主要工作: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县政府会议精神,召开本部门动员会,制定本部门创建计划,明确创建目标与责任,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开展有关创建工作的培训,提高对创建工作的理解程度与执行力。加强创建工作督促与指导,适时召开研讨会、现场会、分析会,攻坚克难,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邀请省市专家来我县现场指导,组织模拟评估。大力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创建舆论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知晓率、认同感。2018年底向省督导委申请认定,力争2019年通过省级评估。
(三)迎接国家验收阶段。主要工作:根据省评估结论,县政府召开推进会,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新一轮任务清单和推进计划;各成员单位对照省评估结果、工作职责及评估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整改不足与短板;召开迎评会,各级做好迎接国家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我县在全市率先创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县府办、宣传部、教育、编委办、发改、财政、人力社保、国土资源、住建、卫计、公安、安全监管、文广新、民政、妇联、团县委、残联等部门主要领导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2.建立工作小组。在创建责任单位教育局设立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具体落实创建工作的推进。3.设立操作小组。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建立评估督查组、宣传报道组、协调联络组、档案材料组、会务筹备组等,全程参与创建工作,及时完成相关任务。
(二)加强部门协调。将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确保财政投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实现全县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逐步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教师培训经费。
(四)完善激励机制。完善以年度综合考评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加强对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的指导,着力发掘、培育典型,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显著的部门、乡镇(街道)及有关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
(五)强化督导评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学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定期公布。对严重违反规定、无故不完成任务的相关单位及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1.教育部颁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
估办法》“第二章 评估内容与标准”
2.松阳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任务清单
及推进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