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松阳县家政服务业(保姆)市场管理的通知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18-06686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18-12-06 11:52:52

文号:松政办发〔2018〕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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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有效破解当前我县家政保姆市场存在的监管不到位、市场管理不规范、保姆素质偏低等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规范家政服务业市场,推进家政服务业(保姆)市场健康发展,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摸清底数,建立家政服务业相关数据库。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局、人力社保局、发改局等部门要深入开展家政服务业(保姆)市场专项调查,摸清从事家庭保洁、母婴护理或家政成员照料陪护(含居家养老)的发展状况。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做好家政服务业(保姆)的工商注册登记工作,动态把握注册数据。

二、健全组织体系,建立家政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建立由人力社保局、经济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民政局、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组成的家政服务业(保姆)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家政服务行业(保姆)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举措。同时,加强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家政服务市场。经济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将全县实际经营的家政服务行业(保姆)企业、个体工商户纳入检查名单。经济商务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县家政服务行业(保姆)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不定期检查,规范家政服务行业(保姆)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开展家庭服务业(保姆)的规范整治工作,引导办理证照,并对违法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取缔;同时,指导登记在册的家政服务行业(保姆)经营主体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要求开展一年一度的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不按规定申报年报的家政服务行业(保姆)的经营主体将根据《企业营业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民政局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局等部门做好家政服务行业(保姆)企业事中事后的市场监管工作。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人力社保局、妇联等部门要积极开展家政服务行业(保姆)相关培训,鼓励他们通过保育员、育婴员等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素养、提升职业技能。人力社保部门要对培训机构、培训师资、培训教材、培训课程设置等进行严格审定把关。妇联要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妇女联合会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81号)文件精神,开展好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使有意愿从事家政服务行业(保姆)的女性劳动者能接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使家政保姆在岗的女性劳动者能接受一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使有意愿或已经在家政保姆行业创业的女性劳动者能接受一次创业培训。要不断增强家政保姆从业女性的职业意识、规范意识,努力提高家政保姆从业女性的从业技能和水平,助力我县家政服务行业(保姆)市场规范化建设。团县委要积极发挥青年身边的共青团的优势,开展不同的途径培训和宣传,营造社会正能量,要深入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借助松阳工匠品牌,大力宣传“金牌月嫂”,积极发动推荐优秀青年参加相关培训,并利用典型示范效应,不断促进规范保姆市场。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家政服务员规范化。发改局要把家政服务业(保姆)纳入居民服务业重点行业培育,将目前发展基础较好、已有一定规模,发展后劲足的企业列入上规上限培育企业名录库,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松政发〔2017〕147号),鼓励支持家政服务业(保姆)企业上规。积极推动我县家政服务业(保姆)向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信息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多样化服务需求。人力社保局要鼓励高校毕业生加入到家政服务行业(保姆),提升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团县委要发动青年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积极引导和鼓励外出青年返乡创业,鼓励其在保姆市场开展创业创新。民政局要充分发挥松阳县96345社区便民服务信息中心服务网络的信息和管理优势,积极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为家庭服务业的发展提供平台。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培育指导,在条件成熟后,适时引导成立家政服务行业(保姆)协会,利用行业协会推动家政服务行业(保姆)企业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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