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为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事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今年我们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员责任落实到位。
(一)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条例》赋予的职责。有人员变动时,及时做好工作交接,进一步提高工作队伍的稳定性。根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做到人员到位、职责明确,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做事、按章理事。
(二)切实抓好日常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认真做好网站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更新维护职责,抓好“松阳普法网”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更新力度,加快更新速度,丰富公开内容,深化公众参与功能。做好依申请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
(三)做好统计上报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工作要求,抓规范、抓督促、抓落实,做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加强主动公开,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到位
(一)稳步推进重点内容公开。根据上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原有主动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公开内设科室、领导分工和公开目录;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司法行政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处理情况,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度。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三、强化制度执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结、规划、指导、监督和推进,形成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违规有追究的工作机制和推动机制。
(二)进一步规范公文流程。继续改进和完善公文流转环节,明确文件公开属性,切实抓好文件在制发之前的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将保密审查与公文办理、网上发布等程序紧密结合,从源头上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四、加强依申请公开,确保公开程序和操作到位
(一)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明确依申请公开的责任科室和人员,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公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受理科室名称、人员及联系方式,在网上公开依申请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提供依申请公开表格下载。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及时审核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条例》规定提交的申请,并按照《条例》和有关制度对依申请公开程序规定,结合申请人要求,采取电子邮件、传真、纸质、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对于经审核后属于不能公开的申请事项,坚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原则,主动与申请人沟通,采取灵活的方式、方法,耐心细致处理好申请。
五、规范网上发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充分发挥公开平台的主渠道功能。要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切实做好公开信息的汇总和集中发布,规范信息更新频率,提高平台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切实落实好网上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前的沟通协调,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
(二)切实抓好《指南》和《目录》的规范化建设。及时修订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结合网上信息发布情况,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内容的同时,及时调整目录分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的科学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完整。
六、加强学习交流,提升业务水平
(一)加强学习培训。制订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学习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拓展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工作政策、内容及程序,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夯实基础。
(二)开展工作交流。经常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到先进单位学习取经等形式加强业务交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稳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