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8_1/2018-06194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18-12-03 11:10:50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松卫计〔2018〕88号

 

 


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设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乡镇(街道)卫计管理服务站:

为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浙卫办家庭〔2018〕2 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在就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现就我县做好开设就医绿色通道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服务方式及定点医疗机构

 (一)服务对象。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即纳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的成员。

(二)服务方式。

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凭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和《计划生育家庭就医绿色通道证》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享受挂号、就诊、转诊、综合诊疗等优先便利服务。

(三)定点医疗机构。

1.县级医疗机构:松阳县人民医院、松阳县中医医院、松阳县妇计中心。

2.基层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设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在挂号、划价、交费、取药等服务窗口,张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醒目标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安排医务社工和志愿者,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提供就医引导、陪诊等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列入家庭医生签约重点人群,率先实现家庭医生签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的全覆盖。

(二)由家庭签约医生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评估,为其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三)凡持《计划生育家庭就医绿色通道证》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享受优先挂号、就诊、转诊、综合诊疗等服务。对需要紧急救治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应当开通急诊“绿色通道”。医疗机构在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如无法取得患者本人意见又无法取得患者家属或者关系人意见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实施。

(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住院及急救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按照有关医保政策予以报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把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医疗服务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做到真诚关怀、真心服务,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的困难得到有效帮助。同时,要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有关优先优惠及帮扶政策的宣传解答和思想引导工作。

(二)强化服务保障。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相关设施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就医绿色通道相关制度,明确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医疗服务保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监督检查,明确服务项目,统一工作流程,提供优质服务;各医疗机构积极做好开设“就医绿色通道”工作,在患者就医的各个环节设立醒目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就医绿色通道”标识牌,悬挂在相关科室和服务窗口,方便目标人群挂号、缴费、取药、结算等活动。

(三)落实相关责任。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就医绿色通道设立工作,制定有效措施,严格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就医绿色通道服务项目,并做好绿色通道服务项目和服务人次的统计上报。 

 

 

 

 

                       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印发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