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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局机关:
请及时通知符合“爱心互助工程”余额慰问申请条件(2010年至2014年参加过“爱心互助工程”的;2018年因病、因伤住院治疗,年度医疗费自费部分达50000元以上)的教职工上交申请材料,申请表一式三份,发票一份(已录入报销系统部分,提供由松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科开具的医疗费用报销情况证明,须注明自费部分总额;未录入报销系统部分,需提供医院的发票原件),材料发票起讫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各单位收集材料后务必要做好初审、调查和公示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材料签署单位意见和学校工作小组调查意见后于2019年1月10日前交县教育工会,请勿逾期。联系人:叶建新,联系电话:8062652
松阳县教育局“爱心工程”管理小组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松阳县教职工“爱心互助工程”余额补助申请表
松阳县教职工2018年“爱心工程”余额补助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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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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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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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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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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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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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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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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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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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爱心互助”缴费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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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因 |
医药费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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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自费部分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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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作小组 调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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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管理小组 审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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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在爱心工作小组未签意见前公示五天;
2、另两份根据调查和公示的情况由爱心工作小组签署意见上报一份,留底一份。
3、上报一份应附本人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