斋坛乡人民政府关于“无欠薪”创建工作和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企业:
为确保斋坛乡“无欠薪”创建工作顺利实施,保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件:斋坛乡“无欠薪”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印发 |
附件
斋坛乡“无欠薪”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斋坛乡“无欠薪”创建工作顺利实施,保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根据我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以建设“斋坛乡无欠薪”载体,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逐步形成制度完备、覆盖城乡、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确保违法欠薪行为得到全面治理,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重大意义
“斋坛乡无欠薪”是指斋坛乡辖区内各类企业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无故拖欠和克扣工资。健全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机制,一旦发生欠薪案件,确保在短时间内得到妥善处置,劳动者工资得到足额兑现,有效防范处置企业欠薪问题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内容。
三、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斋坛乡无欠薪”行为,以欠薪易发领域和重点环节治理为抓手,完善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建立职责清晰、权责统一、问责有力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本乡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基本实现如下工作目标:“斋坛乡无欠薪”应达到以下标准:
1.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交通和水利建设项目实现零欠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数为基数)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不发生五百万以上的欠薪案件;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不发生50万元以上欠薪案件,不发生10人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欠薪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极端欠薪事件。
2.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提高我乡欠薪防范处置能力,落实部门联合预警监控、工资支付保证金、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欠薪应急周转金、工资争议绿色通道、欠薪失信联合惩戒、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制度规定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处理等机制,依法有效解决欠薪问题。
3.欠薪案件处置快速有力,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欠薪案件能在7日内得到妥善处置;对个人讨薪极端事件或欠薪重大舆情事件,能在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并进行处置,欠薪案件未及时处置率为零。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斋坛乡无欠薪”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和分工,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直接抓、指定专人具体抓,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并成立以乡书记为组长,乡主任为副组长,分管工程班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2.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发挥市防范处置企业欠薪领导小组的作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相互配合,履行相应的综合管理职能。建立健全“重大欠薪案件报告制度、部门联动处置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处理”等工作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斋坛乡无欠薪”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3.加强宣传引导。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相关政策和各类法律法规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深入开展“斋坛乡无欠薪”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广大企业和劳动者共建和谐劳动关系。
五、实施重点专项治理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欠薪易发领域和重点环节实施专项治理。落实《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配齐配强我乡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加强基层欠薪防范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大欠薪处置力度,对未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的企业,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信用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制造业企业专项治理。强化部门联合预警监控,加强无照经营市场主体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加强劳动用工监管,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减少欠薪隐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加大对工资支付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司法调解等组织作用,及时处理工资拖欠争议案件。
2.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监管、工资支付保证金差异化缴存、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用工实名管理等制度,推动劳务企业转型,实现公司化、专业化管理,从源头预防和化解欠薪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充实监督管理工作力量,严肃查处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与人力社保部门共同做好各自建设领域的欠薪防范和处置工作。
3.企业欠薪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协同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联合惩戒企业欠薪失信行为。对欠薪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招投标、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依规进行限制,提高企业失信法成本,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惩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