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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扶贫办公室、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细化编制“两山(一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财农〔2017〕3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关于下达“两山(一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7〕50号)、《松阳县香榧、油茶产业和林下经济发展“两山(一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松政办发〔2017〕203号)文件精神,2018年“两山(一类)”香榧产业发展项目对品牌建设、标准化企业给予奖励扶持,具体要求如下:
品牌建设:对产品获得森博会、全省香榧炒制评比、全省香榧品牌评比以及其他省级以上产品评比活动最高奖项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森博会香榧产品优质奖以及在其他省级以上产品评比活动获奖的给予1万元奖励(单个品牌获得多项奖项的以最高奖项为准)。
标准化企业:积极鼓励业主投资兴办香榧加工企业,对新建或改建标准化生产加工厂房,具有一定的香榧成品产业化加工研发能力,产品已通过SC国家食品许可认证,形成香榧成品年加工能力1万斤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扶持。
请获得2018年度品牌建设奖项的企业提供相应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个品牌获得多项奖项的以最高奖项为准),参加标准化企业评选的请按照要求提供参评申请、营业执照、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报至松阳县林业局香榧产业办公室。(地址:县城白露岭30号 联系人:徐一鸣 电话: 8077626)
特此公告!
松阳县林业局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