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议办理过程
我局接承办议案后,即召开局领导班子会,专题认真研究议案办理工作,实行责任领导分工和落实具体承办责任人。责任领导和承办责任科室人员与议案领衔人进行了沟通,征询相关意见,结合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工作,对建议内容和办理进行了坦诚的沟通探讨,务实办理。
二、建议办理意见
1、出台抗战老兵困难救助的实施办法。按照《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生活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给予生活困难救助,救助所需资金通过各地自筹、慈善捐赠等渠道解决;符合低保及时纳入;符合特困供养的优先安排敬老院等困难救助政策”;我局是依据省厅文件落实政策,当时我县未安排该项专项资金用于此类救助,所以采取以其他救助方式如低保、临时救助、慰问等形式帮助生活无着的困难原国民党老兵。我局根据各类社会救助标准,对符合条件且生活困难的群众都进行了救助。通过抗战老兵的前期走访,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对象里,已享受了低保救助的有2人,临时救助3人,各种慰问方式6人(含优抚对象),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关注抗战老兵的生活状况。
2、完善抗战老兵认定标准。根据省《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只对抗战胜利后即回乡的国民党老兵进行认定,我局上报市里,最终省里认定符合对象为13人。因为后续上级没有要求继续开展对抗战胜利后没有立即回乡仍在国民党军队服役老兵进行认定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建议上级部门继续完善抗战老兵身份认定工作。
3、颁发抗战老兵证书纪念章。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只对抗战胜利后即回乡的国民党老兵进行了认定工作,我局为认定的13位抗战老兵上报省民政厅,并按省民政厅统一部署,由我局为13位老兵颁发了纪念章和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000元。
4、开展抗战老兵的慰问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对于生活困难的抗战老兵我局一直都比较关注,通过县领导慰问、临时救助等形式帮助生活无着的困难老兵,进一步体现了党委政府对抗战老兵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