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松阳县公安局关于松阳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2B00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2018-07702     发布机构: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9 10: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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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关于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让智慧交通普惠民生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过程

513日,松阳县公安局专门召开党委会,研究人大、政协提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明确本建议由交警大队办理。515日,松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研究人大、政协提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明确本建议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徐建飞分管,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廖敏为办理责任人。516日,交警大队相关科室召开会议,研究人大建议的办理。

二、建议办理意见

(一)办理进度

 目前已完成西叶公路叶村路口交通信号灯新建、5个路口交通信号灯优化、增设7个路口行人信号灯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建设等项目图纸设计规划,报批审核、公开招投标,可以动工建设;确定省道平原路段(S222省道62KMS222省道92KM)为重大事故安全管理路段,在此路段选取14个点位作为智能劝导系统试点。针对信号灯工程、斑马线不礼让抓拍工程、来车预警提示系统,挂图作战,确保进度,在督办时间节点前投入使用。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T型路口的优化配时。接到该建议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选取南环路要津南路交叉口(消防队门口)试点东西向常绿设置,后实践中发现要津南路北向南路口左转与南环路西向东直行存在车流交叉点,南环路西向东左转非机动车流无法安全通行。如按照上述设置在常绿下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后取消了该T型路口西向东的常绿设置。对T型路口只能通过缩短直行方向禁行时间,优化配时。

新建大型路口信号灯未安装。通过日常巡逻排摸及与交通、建设部门的对接,近几年新建大型路口未安装信号灯点位已汇总完毕。省道路段及江南公路、西大线、西叶公路的大型路口均已安装信号灯或正在建设信号灯。目前,只有西叶公路(东坞路口)及省道三都路口因道路升级拓宽尚未完成,为避免重复投资造成浪费,两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目前不建议实施。

事故高发路段智能劝导系统。通过历年事故数据研判分析,我局交警大队将S222省道62KMS222省道92KM(界首至港口路段)确定为事故多发路段。其中重要原因是过境我县省道的重型车辆数量多,穿乡、穿村路口众多,是历年死亡事故的重灾区。在增加测速点、联合公路部门治超治限的基础上,引进其他先进地市管理经验——无红绿灯路口加装来车预警提示是目前尝试手段。考虑到该产品技术尚未成熟,实际使用效果有待检验,不建议大面积实施,避免浪费。建设该套系统,需要供电、交通、沿线乡镇的政策处理,供电管道铺设、道路开挖及取电协调等工作亟待解决。

改造升级交通信号灯系统。该项工作中存在一个问题,除交警大队新建或改造的路口,其他单位作为业主新建的红绿灯因公开招投标,中标单位选用的有些前端设备为不同设备型号,与省公安厅后台管理系统不匹配,无法实现并网的现象偶有发生。建议各相关单位新建大型路口红绿灯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及时沟通指定产品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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