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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社区,街道所属各部门:
为规范街道公务接待工作,保持廉洁、务实、勤俭、节约的良好工作作风,现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现将《西屏街道办事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印发给大家,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西屏街道办事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西屏街道办事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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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待原则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节俭、文明、必要为原则,省委六个严禁精神,严格遵守同城不接待规定。
二、接待范围
1.经过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批准举办的相关会议;
2.正式发文或电传至街道办事处到街道办理公务的工作人员。
3.因招商引资工作需要的接待。
4.因项目政策处理等工作需要的工作餐。
三、接待标准
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对象可以安排工作餐,陪餐人数、工作餐标准要从严控制;工作餐形式可视具体情况安排自助餐或桌餐,在节俭便利的前提下,提倡到普通农家乐就餐;接待标准控制人均50元以内,所有公务接待一律不上烟酒(有相关规定的除外)。
四、公务接待原则上实行先审批、后接待的接待制度。
1.日常来宾接待,由归口分管领导凭来访单位公函,报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填写公务接待单,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未经主要领导批准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政策处理(征地)工作用餐,由经办人员报办公室,经街道主要领导同意后,填写公务接待单,由带队班子成员或项目负责人安排并签单报销。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办理审批程序的,必须口头请示同意并报备办公室后接待。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原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