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屏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西屏街道办事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72_4/2018-05707     发布机构: 西屏街道党政办     发布时间: 2018-11-26 14:41:4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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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委会、社区,街道所属各部门:

为规范街道公务接待工作,保持廉洁、务实、勤俭、节约的良好工作作风,现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现将《西屏街道办事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印发给大家,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西屏街道办事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西屏街道办事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一、接待原则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节俭、文明、必要为原则,省委六个严禁精神,严格遵守同城不接待规定。 

  二、接待范围 

  1.经过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批准举办的相关会议; 

  2.正式发文或电传至街道办事处到街道办理公务的工作人员。 

  3.因招商引资工作需要的接待。 

  4.因项目政策处理等工作需要的工作餐。 

三、接待标准  

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对象可以安排工作餐,陪餐人数、工作餐标准要从严控制;工作餐形式可视具体情况安排自助餐或桌餐,在节俭便利的前提下,提倡到普通农家乐就餐接待标准控制人均50元以内,所有公务接待一律不上烟酒(有相关规定的除外)。

  四、公务接待原则上实行先审批、后接待的接待制度。 

1.日常来宾接待,由归口分管领导凭来访单位公函,报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填写公务接待单,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未经主要领导批准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政策处理(征地)工作用餐,由经办人员报办公室,经街道主要领导同意后,填写公务接待单,由带队班子成员或项目负责人安排并签单报销。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办理审批程序的,必须口头请示同意并报备办公室后接待。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原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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