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相关单位:
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确保不发生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现就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当前防控形势
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一是8月初以来,全国已有多个省发生多起非洲猪瘟疫情,与我县直线距离仅百余公里的温州乐清有发生疫情,防控局势相当紧张。二是今年全国发生多起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口蹄疫疫情、布病疫情和羊小反刍兽疫疫情,北方几个省相继发生炭疽疫情,随着生猪调运管控加紧,家禽、牛羊等调入量势必增多,发生输入性疫情风险不断加大。三是入秋之后,气温逐渐下降,昼夜温差加大,动物机体易出现应激反应,抵抗力下降,容易导致各种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
中秋节、国庆节临近,各行政村、相关单位及防疫工作人员一定要认清当前防控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各行政村、相关单位要迅速部署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组织部署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防疫工作人员要迅速落实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迅速开展秋季集中免疫
各行政村、相关单位、防疫工作人员要迅速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在10月20日前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免疫。对小规模场和散养户实施集中免疫,对自免规模养殖场(小区)要逐场检查免疫台账,审核免疫程序,检查防疫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业主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提高生物安全水。
三、突出强化非洲猪瘟防控
各行政村、相关单位、防疫工作人员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镇非洲猪瘟防控指示要求,切实抓好抓紧抓实非洲猪瘟防控各项措施,全面形成防控合力,全力确保生猪产业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是加强排查和处置。继续加强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和不明原因死亡生猪的排查力度,以疫情省份及高风险地区为重点,对疫情发生前60日内调入我镇的生猪及其产品流向实行全覆盖、全排查、全溯源。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原则坚决拔除,严防疫情扩散。二是加强生猪调运监管。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18〕第2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跨省调运监管的通知》(农明字〔2018〕第33号)要求以及我省依法实施调运监管措施,暂停省外生猪调入备案报验。要继续严格按照《松阳县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强化流通管控的通知》(松防指〔2018〕15号)文件要求,禁止各生猪养殖场、贩运户、屠商、屠宰场、肉品经营户等相关单位从县外调入生猪及冷鲜猪肉用于饲养、屠宰、批发、零售,并同时停止县内生猪调出。三是加强养殖监管。要进一步强化养殖场(户)生物安全管理,严禁违法使用泔水饲喂生猪,对禁用前已饲喂泔水的生猪,封闭隔离19天,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要求养殖场落实全进全出、封闭式饲养、定期消毒等措施,并严禁场外人员、车辆等进入。
四、严格监管执法和疫情监测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加快推进畜牧智慧云平台应用,确保畜禽标识信息采集上传完整。要严格落实调运风险评估制度,突出抓好非洲猪瘟、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家畜布病等疫病的风险管控,严格按《浙江省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17-2020年)》要求,加强活牛羊调运监管。要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加大养殖、流通、屠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动物诊疗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二是要加强疫情巡查和疫病监测,全面掌握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亚型)、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疫情动态及强制免疫质量。要重点关注今年新使用的猪OA双价口蹄疫疫苗的免疫效果,及时开展免疫抗体飞行检测,提高监测覆盖率。要统筹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对检测发现的阳性畜要及时开展溯源调查,并严格按照规定扑杀无害化处理。要加强动物疫情信息额报告与管理,及时规范上报动物疫情和监测数据,并严格落实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制度。
各行政村、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全面保障各项综合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应急值守,有效保障防控经费、人员和物资到位,充分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
松阳县古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松阳县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 |
松阳县古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