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食安办等23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浙食安办应〔2018〕1号)和《丽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21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丽食安委办〔2018〕13号)的部署,县食安办决定于2018年 7月17 日至 7月29日在全县范围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二、宣传重点
(一)集中展示各有关部门在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依法履职尽责,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监管质量效率,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为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积极氛围。
(二)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大力开展道德诚信宣传,树立尚德守法正面典型,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弘扬我国食品产业的诚信文化、发展故事和工匠精神。
(三)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实施。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的重要意义,明确宣传主题,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落实责任、抓好实施,确保活动取得丰硕成果;充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要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保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形成规模、声势;统筹利用好宣传教育资源,统一安排好活动时段、节奏;落实好安全措施、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突出活动主题,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市级层面宣传周活动重点和分工安排,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我县实际,精心设计方案,突出活动主题,以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宣传为重点,创新宣传方式。要坚持广度和深度相结合,按照群众喜闻乐见、针对关注热点、契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原则,认真筹划活动内容和形式。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时代的新兴媒体平台,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宣传。要围绕活动主题,深入乡镇(街道)、社区、企业、学校、集市、旅游景点等基层单位和人群密集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咨询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注重梳理总结,完善工作机制。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教育相结合,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到常态化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要结合开展宣传周活动,掌握先进食品企业的安全管理模式,探索引导社会参与的手段,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科学化监管。
(四)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周前后及期间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做好图文资料收集并于 7月31日前将有关总结和报表(见附件3)报县食安办。
联系人:王爱珍,联系电话:8805918。
附件:1.市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2.松阳县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方案
3.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松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市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
及分工方案
一、市食安办
1.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从而满足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诉求,提振公众消费信心与满意度,促进社会共治。
2.组织市食安委主要成员单位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3.组织开展“最美菜市场”评选活动。
4.深入开展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宣传墙、道阐、道旗等传统和新兴宣传载体,全方位、多视角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营造处处可见食品安全宣传品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满意度、省食品安全县创建知晓率和支持率。
二、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网信办
配合做好食品安全周各项宣传活动,指导市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做好宣传报道,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并协助市相关部门加强网上舆论引导。
三、市经信委
赴相关食品企业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GB/T33300-2016)国家标准宣贯,调研执行情况,指导解决存在问题。
四、市文广出版局
1.指导全市各级新闻报刊、广播电视媒体加大对我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2.组织各级新闻报刊、广播电视媒体编排播出食品安全宣传公益广告、专题节目等,运用各类新技术,通过多种新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3.通过报刊审读审看和广播电视监听监看等方式,加大对违法虚假食品广告等监管力度,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媒体及时通报,并督促其整改落实。
五、市教育局
1.组织开展2018年“师生健康中国健康”暨健康素养进学校活动,活动贯穿全年。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其中,动员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饮食安全健康教育活动。
2.推进健康学校创建活动,推荐健康学校负责人参加省健康学校建设专题培训学习,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能力。
3.以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入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和学校食品安全提升规划,总结各地各校食品安全管理经验与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
六、市公安局
1.对接省公安厅,协助、参与有关活动。
2.指导各地开展打击食品犯罪工作宣传。
七、市农业局
1.组织“三品一标”宣传活动。
2.组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活动。
3.开展家禽“杀白上市”宣传活动。
八、市林业局
1.大力宣传林业标准化技术。发放食用林产品主导品种的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加快林业标准化技术示范推广,强化标准化技术和示范项目的宣传
2.更新制作宣传展板和宣传折页,大力加强浙江名牌、著名商标等食用林产品和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宣传,加快推进林业品牌建设。
3.发放《浙江森林食品》宣传画册,“一亩山万元钱”科技富民典型案例,展示我市森林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成果,普及森林食品科普知识,加强森林食品安全教育。
4.配合市食安办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圆满完成宣传周的相关活动。
九、市商务局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营造食好的社会氛围。
十、市卫生计生委
1.食品安全标准培训。以《食品安全标准应用手册》为依托,面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卫生计生系统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省《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DB33/ 3009)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宣传解读。
2.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讲座。面向学校师生,重点为高校餐饮集团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讲座,解答食品卫生问题,预防校园食源性疾病发生。利用暑假时间,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实验室开放日活动。
3.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品牌“小标说标准”科普力度,推送相关科普知识。以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为基础,通过自媒体有针对性开展居民野生蘑菇中毒、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预防科普宣传。制作《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电视动漫宣传片,多维度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通过自媒体对《浙江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进行相关科普宣教活动,着力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4.推进医疗卫生单位食品安全满意度提升工作。在医疗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电子显示屏、住院病房健康教育栏等科普营养与健康知识。通过周会、科室会议传达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创建工作要求,提高医务人员食品安全满意度和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工作知晓率。
十一、市市场监管局
1.与丽水电视台合作,推出《食药实验室》栏目,通过实验形式发布权威科普知识,向广大公传递专业、权威、客观的食品安全知识,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消费品。
2.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和展板,发放科普宣传手册,播放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微电影《较量》和科普视频,组织典型案例警示和相关法规政策宣传,举办投诉举报人讲述受骗经历警示教育,发放科普宣传手册,食品检验专家解惑答疑互动等活动。
3.充分发挥已建成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作用,积极利用食品安全志愿者、行业协会等社会资源,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扎实开展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
4.组建食品安全讲师团。
十二、市质监局
1.解读食品相关产品日常安全使用常识。免费向广大消费者发放常用食品相关产品选购使用安全知识读本,指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和使用食品相关产品。
2.公布今年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过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公布监督抽查情况,以满足百姓的质量知情权,为广大市民正确选购和使用产品提供建议。
3.积极参与省、市食安办组织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集中行动。
十三、市水利局
1.在防洪堤上悬挂“全民共创食品安全市、携手共建丽水大花园”的宣传横幅,在市水利局大楼一楼大厅液晶电视机上循环播放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和“丽水香鱼”宣传片,深入宣传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2.组织丽水学院的学生走进水产养殖基地,了解养殖过程和养殖模式,与养殖基地负责人、专家等座谈,实地体验养殖过程。
3.通过“丽水香鱼”微信公众号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活动对象扫一扫并关注公众号即可获得丽水香鱼精美礼品一份。
十四、市粮食局
1.联合开展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展板,接受现场咨询服务,讲解常用粮食质量安全辨别小知识,展示合格粮油产品等,让消费者感到粮食质量安全就在身边。
2.开展“中国好粮油”宣传。组织骨干粮油企业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建立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理念,满足消费者吃得放心安心、吃得营养健康的需求。
3.网络宣传。通过市发改委网站开展以爱粮节粮科普知识及“粮食质量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网络宣传,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维护主食安全、口粮安全。
十五、丽水海关
1.积极参与市食安办组织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集中行动。
2.向进出口食品企业分发进出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小册子等宣传材料,普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3.组织开展进口食品进口商培训活动。
4.组织开展食品化妆品“实验室开放日”活动。
十六、团市委
1.组织丽水市中小学生参与第三届“我参与我成长争做小小好网民”网络文化节,在其中增设食品安全教育相关的视频教育、在线答题等内容。
2.结合丽水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在市县两级少年宫的课程设置和教育橱窗中,增加有关食品安全的教学、科普内容。
十七、市妇联
1.利用丽水妇联微信公众号、市妇联网站,开设专题专栏进行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
2.开展儿童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家长和儿童食品安全意识。
十八、市科协
1.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利用“丽水科普”微信公众号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市副科以上干部宣传食品安全小常识。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讲活动。吸收食品药品行业的专家担任宣讲团讲师,深入县(市、区)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讲。
十九、市消保委
1.市消保委将结合本市“食安创建”“放心消费”相关内容,以食品及老年保健食品等方面的理性消费、适度消费、安全消费为消费教育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七进”(进基地、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商厦)活动,抓好相关消费观念、消费知识、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的宣传和引导,把品质消费辐射到全社会,共同推进食品安全消费教育工作。
2.组织义工参加《食药实验室》拍摄,科普食品安全知识。
3.适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食品安全。
二十、市保险协会
1.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日”主题活动,鼓励辖内财产保险公司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有序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指导行业联合有关媒体开展采访活动,采取网站、微博、微信等不同形式,宣传保险在推动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推动保险机构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加强与地方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在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开展试点,同时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保险服务。
附件2:
松阳县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地点:
7月26日上午8:30——11:00;地点:县城东菜场门口。
二、活动主题及内容:
本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主题为:“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本次宣传活动内容包括:
1.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宣传折页、展板、视频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及成效、曝光一批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件等,指导消费者合理饮食,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假劣食品鉴别、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等;
2.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 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悉权和参与权,增进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以及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的了解,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食安新松阳,满足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诉求,提振公众消费信心与满意度,促进社会共治。
3. 组织开展“最美菜市场”评选活动宣传。助力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 通过本次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发现美、展示美、传播美、建设美的浓厚氛围。
4.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知识有奖竞答和关注“松阳县市场监管局”、“丽水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活动。
5.组织开展“你点题 我检测”活动。邀请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市民代表等对群众关注的食品、农产品开展现场快速检测活动。
三、活动参与单位:
县食安办、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法院、西屏街道、保险机构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部分食品企业(食品企业单位由各相关部门推荐安排)以及食品安全志愿者。
四、其他事项:
1.宣传周期间,请有LED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滚动播放宣传主题“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标语“共创共建食品安全县 共治共享食安新松阳”及举报投诉电话等。
2.参与集中宣传活动的部门和食品企业请于7月24日前与县食安办确认,有视频宣传资料的一并提交。
联系人:潘松浪;电话:8805917(655093)。
附件3
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内 容 | 累计数 | 备 注 | ||
基本情况 | 主题活动 | 开放日(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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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知识讲座(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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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活动(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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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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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次) 其中:张贴海报(张) 公共视频播放(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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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资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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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辟专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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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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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群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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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宣传报道情况 | 传统媒体 | 参加媒体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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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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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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